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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及房产抵押登记哪个有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什么事项?

134****0364 | 2019-07-08 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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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1069

    房产抵押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交往中一个很普遍的形式,那么房产抵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首先需要注意,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根据法律约定,以下房产不能抵押:
    1、存在权属争议的;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存在权利限制的房产,例如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私人建房等;
    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5、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6、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7、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
    8、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另外,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应当携带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查看全文↓ 2019-07-08 18:01:49
  • 148****5898

      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房产证 购房合同或发票 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查看全文↓ 2019-07-08 18:01:44
  • 131****3364

    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房屋抵押权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
    抵押权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申请人应与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致;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有关变更抵押权登记内容协议约定的事实一致;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变更担保债权数额以及抵押顺位发生变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权人,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原件;
    3.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或者变更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变更登记和抵押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6.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或顺位发生变更的协议(原件,被担保债权或者顺位变更);有其他抵押权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
    抵押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查看全文↓ 2019-07-08 18: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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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交往中一个很普遍的形式,那么房产抵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首先需要注意,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根据法律约定,以下房产不能抵押:1、存在权属争议的;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存在权利限制的房产,例如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私人建房等;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5、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6、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7、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8、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另外,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应当携带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起不到法律保护作用。借款双方要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的数额、利息、时间、担保物,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担保物的不同还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比如说,如果用房产担保,就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用股权担保,就要到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否则无法真正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全部4个回答>
  • 按揭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4份,在合同**后一页写的,房产局1份,卖方1份,买方1份,银行1份公积金要的是合同原件,也就是说他需要你的合同,有些公积金走的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要的也是合同原件,也就是说上述4份中的买方1份和银行1份申办按揭贷款流程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7、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全部3个回答>
  • 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房产证办理手续: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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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房产证上的户主就是购房合同上的签字人。如果要另加他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如果是加上他人的名字,不可以。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报房管部门备案,不能随便更改。等房产证办好后,可以以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办理变更手续(要按照规定交税)。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权属登记规定。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六十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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