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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房怎么操作?应该怎么做呢?

155****3153 | 2019-07-09 13:04:01

已有3个回答

  • 131****592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查看全文↓ 2019-07-09 13:06:01
  • 131****4261

    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
    贷款流程
    贷前准备(评估、开存折、做件) → 房管局打代收代付协议 →银行存**和过户费→银行进件 → 公积金中心进件 → 银行面签 → 房管局进件 → 出他项权证→办理保险 → 中心审批放款 → 银行审批放款 → 正孚放款→借款人划款 → 按月还款

    查看全文↓ 2019-07-09 13:05:55
  • 132****018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09 13:05:49

相关问题

  • 一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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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因为建设工程有个成本,开发商想早点收回成本,所以出售,资金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回笼了.第二,回避以后的经营风险.这类产权式物业的好处是:集中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你买了之后不需自己管理,交由物业共同管理的.之于说这种投资方式是否可靠,要看开发商的商誉了,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手续办完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从贷款银行那里取得经房管部门备案后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并不需要等上几个月。  首次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可在建行网点领取)  5、个人名下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供楼存折。带齐资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一般当天就可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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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时多注意一点,如下几类不要买,买房后过户后再付清全款~ 没有房权证的房屋 在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内的房屋 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 产权共有人不同意的房屋 在抵押状态的房屋 不能建立楼盘编号的房房屋 姓名、地址与房权证不符的房屋 税费较重的房屋 该类房的来源往往属于赠与、析产、继承等所得,交易时税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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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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