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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密度不能超过多少?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55****8517 | 2019-07-11 20:22:02

已有4个回答

  • 154****9407


    一类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是有规定的,有个国家规范的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
    1、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容积率小于等于2.0;
    2、工业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对环境要求高的工业类别,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应低于40%。

    查看全文↓ 2019-07-11 20:24:16
  • 146****6131

    建筑容积率没有所谓的**高不超过多少,我见过不限制容积率的地块,只要不高于航空限高,随你如何修都可以,政府不管,呵呵!不过实际中容积率我见过**高修到15的!多的恐怕只有上海那些大城市才有,只不过一般多层为1.8,高层一般为5。

    查看全文↓ 2019-07-11 20:23:43
  • 131****4114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所以建筑密度越小越好。
    1、建筑密度的作用
    建筑密度作为社区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和参数,在一定程度都上反映了建筑的舒适度。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2、建筑密度大小对其他楼房指标的影响
    如果建筑物高度一致,在满足日照条件的情况下,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就高;容积率低,建筑密度自然会降低。如果建筑密度低,那么,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就比较小,可以布置更多的景观绿化;相反,就会减少绿化面积。
    3、建筑密度指标
    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

    查看全文↓ 2019-07-11 20:23:24
  • 145****6407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
    具体可以参看居住区规范,**好是去看地方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7-11 20:23:11

相关问题

  • 这个是要看住宅小区类型的,别墅,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或者是混合型的都是不一样。一般别墅区和高层的建筑密度小,多层住宅的建筑密度**大。但一般规划**大也不会超过40%。详细的还是要看地块给出的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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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园建筑面积禁超总用地5%_容积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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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像没有规定,可以随便盖,但出于在农村的关系大家都盖房不会超过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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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签署了预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绿地已经盖章了的话,你们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现在是你本人要违约,在卖方没有过错且你本人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什么,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条款中会有明确的约定,30天内一般就是付违约金,30天外一般是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违约金(你可以算一下违约金多少)。还有就是应该看看合同补充协议中是否有约定说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的合同会约定合同总价款的10%)。你们合同都已经签订了,1万块钱不应该再是定金了(定金一般在预定协议中体现),相当于预付款。能不能拿回这个钱,要看你的谈判水平了,否则了这个钱过过可能都不够支付你应该承担的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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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写的是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这本身不合理啊,究竟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还是合同标的的30%啊?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什么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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