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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欺诈官司能赢吗?应该怎么维权呢?

154****9134 | 2019-07-12 00:17:23

已有3个回答

  • 138****1529

    这个还真说不准,因为虽然法律是死的,但法理的运用确是活的,在法理的运用上可以说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官司能不能赢实际上是看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支持度,律师的能力在于诉讼程序的完成与法理的运用能力。可以在当地找一律师咨询一下,诉讼的胜算率能达到多少。

    查看全文↓ 2019-07-12 00:18:02
  • 134****0007

    没有付款凭证,你们很难赢的,合同只是代表你们有买卖关系,但是合同上有些你们的付款吗!应该只有付款的方式,是分期还是一次性的,还是其它的方式的,应该没有说你已经付了房款吧!所以应该很难赢的

    查看全文↓ 2019-07-12 00:17:56
  • 136****3509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开发商违法建房没有建筑许可证,这就是违法行为。既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销售商品房也就是无效行为,当然,可以要求退房,或者提起诉讼是可以胜诉的!

    查看全文↓ 2019-07-12 00:17:45

相关问题

  • 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形:1、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由于手续不全或者其他原因,暂时未办理房产证。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办理房产证。这种房子,可以买卖。注意,买受人取得的是房子债权,不是房子的所有权,合同一定要有规定售卖人的协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建议到公证处公证。2、集体土地上的未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同一个集体内部成员可以买卖。但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比较复杂,有的是自建的,有的“买的”,甚至是违法建筑。有的可以办理小产权证,有的不可能办理房产证的。这类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建议买受人远离,否则日后容易发生纠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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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开发商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将房屋预售给购房人。后购房人主张开发商未告知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即认为开发商隐瞒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2、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条第2项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两类行为均属于违反情报提供义务的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在进行房屋预售时负有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告知买受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情形。故意隐瞒系欺诈行为一种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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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起诉退房,打赢官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签订购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随意退房的。如果退房,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行经过对方同意。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房人的损失。《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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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3)须有欺诈故意;(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目前,比较普遍的商品房欺诈行为包括:“五证全无”的开发商欺诈消费者,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开发商向消费者隐瞒商品房被抵押、被查封的事实,向消费者兜售等,均可按照购房价款全额计算惩罚性赔偿。而对于价值数十万元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仅对精装修的地板材质作了虚假陈述,或者为占便宜而多计算了平方米数,应认定为欺诈,应按消费者所付地板价款或者多计面积的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二、遭遇商品房欺诈如何维权?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这就是说,对欺诈性合同,在起诉或仲裁的过程中受害人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1、如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2、如受害人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撤消该合同,在撤消该合同后,此合同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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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做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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