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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骗消费者怎样维权?对于开发商维权怎样做**好?

132****6990 | 2019-07-12 11:59:09

已有4个回答

  • 137****3526

    我点错了、我不买房

    查看全文↓ 2020-08-04 09:45:01
  • 145****9282

    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2.可以拿着合同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59:48
  • 157****8016

    1、回答:买房贷款是你与银行发生关系,并非开发商很银行发生关系。贷款是你的事,
    不是开发商的事。至于销售员口头承诺这个没有办法。也不可能会有赔偿合同里没有
    有关于你贷款批不下来而需要赔偿的条款,并且有你截止限定时间里没有缴款的
    赔偿违约金
    处理建议:你可以自己找几家银行帮助或者贷款公司看看是否可以贷款。如果开发商不让你
    找别的银行,那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了。
    2、回答:关于备案应该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这个和贷款无关。步骤应该是这样的,银行把你的个人资料提交给银行,具体一般有(合同、**款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个人纳税证明(银行流水资金清单)等等)然后银行审批结束并且确认可以给你贷款后 去交易中心办理他相权益证,当然你是看不见的。
    处理建议:合同都可以取消就是比较麻烦,要你本人和房地产开发商一起去交易中心取消。并且带上你的身份证件。所承担的费用一般在1000元左右
    3、回答:你不能要求97折付余款,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处理建议:和开发商签订一份你取消合同后 还会继续购买该房屋 所承担的费用由你一个人支付。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取消合同,然后按照97折支付。在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4、回答:没有不能修改的合同,但是一旦生效,并且你自己签字了,就没有办法了。开发商只要收到钱都没问题。付款方式并没有修改。你应该仔细看一下合同,会由**后付款日期的。
    5、回答:开发商没有办法私下赔偿给你。
    处理建议:备案可以修改 没有不能取消的 这个是在忽悠你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59:41
  • 151****4518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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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回答:买房贷款是你与银行发生关系,并非开发商很银行发生关系。贷款是你的事,不是开发商的事。至于销售员口头承诺这个没有办法。也不可能会有赔偿合同里没有有关于你贷款批不下来而需要赔偿的条款,并且有你截止限定时间里没有缴款的赔偿违约金。处理建议:你可以自己找几家银行帮助或者贷款公司看看是否可以贷款。如果开发商不让你找别的银行,那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了。2、回答:关于备案应该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这个和贷款无关。步骤应该是这样的,银行把你的个人资料提交给银行,具体一般有(合同、**款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个人纳税证明(银行流水资金清单)等等)然后银行审批结束并且确认可以给你贷款后 去交易中心办理他相权益证,当然你是看不见的。处理建议:合同都可以取消就是比较麻烦,要你本人和房地产开发商一起去交易中心取消。并且带上你的身份证件。所承担的费用一般在1000元左右3、回答:你不能要求97折付余款,因为合同已经生效。处理建议:和开发商签订一份你取消合同后 还会继续购买该房屋 所承担的费用由你一个人支付。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取消合同,然后按照97折支付。在签订一份新的合同。4、回答:没有不能修改的合同,但是一旦生效,并且你自己签字了,就没有办法了。开发商只要收到钱都没问题。付款方式并没有修改。你应该仔细看一下合同,会由**后付款日期的。5、回答:开发商没有办法私下赔偿给你。处理建议:备案可以修改 没有不能取消的 这个是在忽悠你

    全部3个回答>
  • 一、业主维权之产生和觉醒**近二、三年来,业主维权的个案频频出现于报纸和网络,业主维权的呼声不断高涨。一时间,电视台上有业主维权访谈,广播台中有业主维权问答,北京民间向人大提出了维护业主权益的《关于物业管理法立法的议案》,深圳出现了维护业主权益的先进代表人物。因为业主维权,有些住宅小区也特别受到人们的关注,如深圳南天一花园成功地收回和清理了全部架空层,景洲大厦成功地自主选聘了物业管理公司,深圳长城一花园成功地提前改选了业主委员会,等等。当然,也出现了假借业主维权之名实为捞取私利的人物,如天泽花园原业委会主任。总之,业主维权成为了这几年来的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会一直存在下去。之所以会出现 业主维权现象 ,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城市居民没有私人财产,也没有业主,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 业主维权现象 。自从我国实行房屋私有化和承认私有财产之后,许多城市居民同时也就成为了 业主 。有了私有房屋和业主的存在,自然就有 侵犯业主权益 和 业主维权现象 的出现,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发展的进步。"业主维权现象"是我国城市居民锻炼"公民意识"的开篇,对现代社会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为什么 业主维权现象 这几年才开始引人注目呢?那是由于业主维权意识的迟后。业主的维权意识,需要有一个孕育和觉醒的过程。几年以前,许多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更不知道自己在住宅区里还享有那么多共有的公共权益。只感到自己个体的孤立、弱小和无奈。几年以前,大多数的业主没有看过,更谈不上研究过《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几年以前,大多数住宅小区还没有成立真正民选的业主委员会。是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教育和催醒了业主们的维权意识,是一个一个的业主维权个案培育和锻炼了业主们的维权意识。业主的维权意识觉醒了,业主维权现象出现了,我们的业主群体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我们的政府、司法部门都做好了准备吗?二、业主权益即民众权益除了一些单位业主之外,业主也就是城市居民。确切地说,业主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城市居民。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业主已经是城市居民中的大多数。所以说,业主的利益,其实就是城市居民的利益,就是群众的利益,就是百姓的利益。关注和解决好业主维权的问题,是所有公权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履行"执政为民"宗旨和承诺的重要内容。那种对"业主维权"采取冷漠、推诿、甚至刁难的态度,那种视"业主维权"为"难有宁日"的思想,都是对"执政为民"宗旨的违背,是对社会公权和社会公理的亵渎,是对失去侵犯业主利益特权的留恋。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受到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对大多数城市居民而言,其主要的私人财产就是作为居所的房屋。那是他们辛苦工作和克俭积攒半生乃至一生的财产。我国大多数城市居民的财产权其实就是房产权。因此,尊重和保护业主的房产权益,就是体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是体现尊重和保护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业主的城市居民,因为有了作为私有财产的房屋,也就享有住宅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共有权益。业主不仅拥有个人的私有财产,而且拥有共有物业形成的集体财产。这些共有物业包括电梯、配电机房和配电设备、发电机组、水泵、消防设施、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共有商业用房、架空层、地下室、会所、停车场、共有使用权土地、绿化草木和绿化设施、围墙、安全监控设施、维修和管理用物料、专项维修基金、共有物业租金收入,等等。城市居民拥有集体财产,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产生的现实。这种集体财产权,应该与农村村民的集体财产,以及城市中农转非居民的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业主(集体)维权在很大程度上是维护他们的集体财产权。因为这种集体财产权经常遭受到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个别大业主,甚至政府部门的严重侵害。这就是"业主维权现象"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三、业主维权的主要内容综观业主维权的众多个案,业主维权的主要诉求,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1)与开发商的合同纠纷。包括交房拖期,质量低劣,面积缩水,等等。(2)开发商侵占或出售作为集体财产的业主共有物业。比如侵占业主共有使用权土地,侵占架空层出租牟利,将配套的商用房屋占为己有,不移交会所,不移交停车场,等等。中国的开发商总想在楼盘出售之后,仍然保有自己的利益而不肯离去。甚至连房屋的外墙和屋顶都不放过,通过合同霸王条款和其他办法占为己有。业主维权意识觉醒之后,要求收回遭到侵犯的共有物业权益,便成了业主维权的主要诉求。(3)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方面的纠纷,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应该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但是有些物业管理企业是受开发商指派而进驻住宅区的,缺乏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和责任,让业主感受到他们只是开发商利益的维护人。服务不到位,从业人员态度恶劣,甚至殴打业主的事例时有听闻。在业主方没有充分组织起来,维权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同开发商一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利润**大化,也会侵犯业主的共同利益,包括多收费、乱收费、帐目不清、侵占业主共有专项资金、侵占共有物业的收益、为了经营收入而破坏居住环境,等等。(4)政府部门对业主权益的漠视和侵害也是业主维权的重要内容。业主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报告,希望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来解决问题。比如住宅区内商铺林立,破坏居住环境的问题,业主一般都会向环保部门、国土规划部门、租赁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寻求解决办法。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侵占业主公共物业等问题,业主也会首先向国土规划部门、房屋住宅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制止和纠正侵权行为。这说明居民们还是信任和寄希望于政府的。可是,有些政府部门不能依法处理,甚至利用公权来协助或参与对业主权益的侵犯。有些部门或某些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有误,也会造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违规确权登记的问题,业主维权个案中就占有相当的比例。所以,主管部门的执法管理的不法、不力和不公,也是业主维权的主要内容。(5)业主委员会是否代表业主多数的意愿,是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否侵犯业主的公共利益和民主权利,也是业主维权的内容。如同其它组织机构、政府机关、企业一样,少数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也可能为了谋取私利而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政府和企业机构会出现贪官污吏,业主委员会也会出现小贪和犯罪分子,更多的可能会因观点认识的不同而在业委会中产生意见分歧,或在业主中产生意见对立,影响业主的公共利益。一般说,只要没有外部因素的恶意介入,通过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和执行正常的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机制,业主内部的维权问题应该比较容易解决。但是,如同农村村民委员会一样,保障小区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应该是"业主维权"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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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业主维权之产生和觉醒**近二、三年来,业主维权的个案频频出现于报纸和网络,业主维权的呼声不断高涨。一时间,电视台上有业主维权访谈,广播台中有业主维权问答,北京民间向人大提出了维护业主权益的《关于物业管理法立法的议案》,深圳出现了维护业主权益的先进代表人物。因为业主维权,有些住宅小区也特别受到人们的关注,如深圳南天一花园成功地收回和清理了全部架空层,景洲大厦成功地自主选聘了物业管理公司,深圳长城一花园成功地提前改选了业主委员会,等等。当然,也出现了假借业主维权之名实为捞取私利的人物,如天泽花园原业委会主任。总之,业主维权成为了这几年来的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会一直存在下去。之所以会出现 业主维权现象 ,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城市居民没有私人财产,也没有业主,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 业主维权现象 。自从我国实行房屋私有化和承认私有财产之后,许多城市居民同时也就成为了 业主 。有了私有房屋和业主的存在,自然就有 侵犯业主权益 和 业主维权现象 的出现,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发展的进步。"业主维权现象"是我国城市居民锻炼"公民意识"的开篇,对现代社会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为什么 业主维权现象 这几年才开始引人注目呢?那是由于业主维权意识的迟后。业主的维权意识,需要有一个孕育和觉醒的过程。几年以前,许多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有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更不知道自己在住宅区里还享有那么多共有的公共权益。只感到自己个体的孤立、弱小和无奈。几年以前,大多数的业主没有看过,更谈不上研究过《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几年以前,大多数住宅小区还没有成立真正民选的业主委员会。是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教育和催醒了业主们的维权意识,是一个一个的业主维权个案培育和锻炼了业主们的维权意识。业主的维权意识觉醒了,业主维权现象出现了,我们的业主群体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我们的政府、司法部门都做好了准备吗?二、业主权益即民众权益除了一些单位业主之外,业主也就是城市居民。确切地说,业主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城市居民。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业主已经是城市居民中的大多数。所以说,业主的利益,其实就是城市居民的利益,就是群众的利益,就是百姓的利益。关注和解决好业主维权的问题,是所有公权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履行"执政为民"宗旨和承诺的重要内容。那种对"业主维权"采取冷漠、推诿、甚至刁难的态度,那种视"业主维权"为"难有宁日"的思想,都是对"执政为民"宗旨的违背,是对社会公权和社会公理的亵渎,是对失去侵犯业主利益特权的留恋。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受到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对大多数城市居民而言,其主要的私人财产就是作为居所的房屋。那是他们辛苦工作和克俭积攒半生乃至一生的财产。我国大多数城市居民的财产权其实就是房产权。因此,尊重和保护业主的房产权益,就是体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是体现尊重和保护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业主的城市居民,因为有了作为私有财产的房屋,也就享有住宅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共有权益。业主不仅拥有个人的私有财产,而且拥有共有物业形成的集体财产。这些共有物业包括电梯、配电机房和配电设备、发电机组、水泵、消防设施、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共有商业用房、架空层、地下室、会所、停车场、共有使用权土地、绿化草木和绿化设施、围墙、安全监控设施、维修和管理用物料、专项维修基金、共有物业租金收入,等等。城市居民拥有集体财产,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产生的现实。这种集体财产权,应该与农村村民的集体财产,以及城市中农转非居民的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业主(集体)维权在很大程度上是维护他们的集体财产权。因为这种集体财产权经常遭受到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个别大业主,甚至政府部门的严重侵害。这就是"业主维权现象"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三、业主维权的主要内容综观业主维权的众多个案,业主维权的主要诉求,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1)与开发商的合同纠纷。包括交房拖期,质量低劣,面积缩水,等等。(2)开发商侵占或出售作为集体财产的业主共有物业。比如侵占业主共有使用权土地,侵占架空层出租牟利,将配套的商用房屋占为己有,不移交会所,不移交停车场,等等。中国的开发商总想在楼盘出售之后,仍然保有自己的利益而不肯离去。甚至连房屋的外墙和屋顶都不放过,通过合同霸王条款和其他办法占为己有。业主维权意识觉醒之后,要求收回遭到侵犯的共有物业权益,便成了业主维权的主要诉求。(3)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方面的纠纷,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应该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但是有些物业管理企业是受开发商指派而进驻住宅区的,缺乏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和责任,让业主感受到他们只是开发商利益的维护人。服务不到位,从业人员态度恶劣,甚至殴打业主的事例时有听闻。在业主方没有充分组织起来,维权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同开发商一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利润**大化,也会侵犯业主的共同利益,包括多收费、乱收费、帐目不清、侵占业主共有专项资金、侵占共有物业的收益、为了经营收入而破坏居住环境,等等。(4)政府部门对业主权益的漠视和侵害也是业主维权的重要内容。业主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报告,希望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来解决问题。比如住宅区内商铺林立,破坏居住环境的问题,业主一般都会向环保部门、国土规划部门、租赁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寻求解决办法。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侵占业主公共物业等问题,业主也会首先向国土规划部门、房屋住宅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制止和纠正侵权行为。这说明居民们还是信任和寄希望于政府的。可是,有些政府部门不能依法处理,甚至利用公权来协助或参与对业主权益的侵犯。有些部门或某些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有误,也会造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违规确权登记的问题,业主维权个案中就占有相当的比例。所以,主管部门的执法管理的不法、不力和不公,也是业主维权的主要内容。(5)业主委员会是否代表业主多数的意愿,是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否侵犯业主的公共利益和民主权利,也是业主维权的内容。如同其它组织机构、政府机关、企业一样,少数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也可能为了谋取私利而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政府和企业机构会出现贪官污吏,业主委员会也会出现小贪和犯罪分子,更多的可能会因观点认识的不同而在业委会中产生意见分歧,或在业主中产生意见对立,影响业主的公共利益。一般说,只要没有外部因素的恶意介入,通过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和执行正常的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机制,业主内部的维权问题应该比较容易解决。但是,如同农村村民委员会一样,保障小区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应该是"业主维权"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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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大的开发商好吗大的开发商相对于小的开发商而言还是要好很多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品牌实力大开发商的品牌实力让购房者觉得更有实力,更有保障。2、施工质量大开发商让购房者觉得房子质量更好,即使是维权,也是大开发商更讲规矩。3、配套设施大开发商提供的硬件配套设施更加完备。4、问题大开发商在操盘项目中,往往能引入好的幼儿园,这极具吸引力。另外大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让购房者相信买房能够保值。买房应该如何选开发商1、看业绩相信大多数的朋友在买房之前都会先了解一下该楼盘的信息,值得信赖的开发商大家都喜欢,购买的人也会更多,楼盘的业绩也会更好,业绩好主要指的是开发商推出的楼盘销售数量多、销售快捷,这从侧面可以反映出购房者对开发商楼盘的肯定。2、看开发项目数量和规模光看开发商承接过很多楼盘项目并不能说明开发商有多可靠,还要结合所开发项目的规模,项目数量多,规模比较大的开发商基本不会有什么资金问题;如果项目总开发量很大,但项目规模很小的话,购房者就要慎重了。3、看证书开发商承建楼盘都是要具备合格的资质证书的,齐全的证书是开发商实力的基本保障,如果开发商连证书都没有,那么购房者千万不要购买其开发的房子。基本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书缺一不可。4、看资历其实开发商也是要分等级的,开发商的资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第一级的注册资本**多,从事时间**长,竣工面积**大。这样的开发商所承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是**好的,但总归不会太差。5、看口碑开发商的口碑好,实力也不会太差。购房者可以在网上搜索开发商的相关新闻,看看开发商的口碑情况。一般口碑比较好的开发商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不会因为资金不足、开发无力而导致烂尾、延迟交房等现象,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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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以上就是购房被开发商欺骗如何维权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参考作用,总之,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稍后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欢迎常来佰佰安全网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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