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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 多少?认筹金跟定金有什么区别啊?

144****8930 | 2019-07-15 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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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3579

    在收/退定金方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担保法》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查看全文↓ 2019-07-15 14:08:48
  • 134****1321

    认筹金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缴纳了认筹金之后,你不仅可以获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以优先购买房屋,一般用来解决开发商的资金问题。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7-15 14:08:38
  • 158****7857

    定金为何意?
    定金,又称作为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款项是不退还的。不过当定金交纳的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度的20%,简单说就是索要超额定金时,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的!
    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认筹金为何意?
    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有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认筹金的实质作用就是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不过此“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你**终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认筹金可退。

    查看全文↓ 2019-07-15 14:08:28

相关问题

  • 定金,又称作为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款项是不退还的。不过当定金交纳的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度的20%,简单说就是索要超额定金时,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的!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认筹金为何意?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有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认筹金的实质作用就是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不过此“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你**终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认筹金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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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认筹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认筹就是预约金,比如,我想买这套房,但是下不了决定,我就下个预约金吧房号保留下来.这样别人就不能买这套房了.认筹金等你确定要买这套房后应该会自动转为定金,定金不可以退,转为定金后就要签房子的认购协议了.如果你不要,可以退还认筹金.)2:认筹金是不是房子盖好以后可以拿回来?还是就归开发商了?(看第一条)3:解筹是什么意思?(就是把可以退的认筹金转为不可以退的定金)4:分期付款是房子盖好以后才开始付,还是认筹以后就要付(分期付款顾名思义.在合同约定的几个时间段内把合同约定的金额缴纳. 比如.1号转了定金同时签认购协议.协议上会写好什么时候来签合同.交**.到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会写好,签合同会先交**,然后剩下的看是做银行按揭贷款还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会写好,是在几个不同的时间,3个月后交一次多少W,第二次6个月后再交多少W这样,也有.房子起到多少层了要交多少.再起到多少层了又要再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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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去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证书即获得了认筹资格。第二步是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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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款项。定金: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主要区别:1、可否退还: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但是定金就相对比较困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2、法律约束力: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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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筹环节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  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 注意免责条款  所谓“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一般认筹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VIP客户,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勿将认筹金贸然转定金 定金返还有条件  购房时,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无条件退款,所以不应该贸然将认筹金转为定金。  定金和认筹金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搜狐焦点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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