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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余额提取多少钱好呢?怎么计算的呢?

131****4355 | 2019-07-22 10:16:16

已有3个回答

  • 137****0082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查看全文↓ 2019-07-22 10:16:39
  • 153****8372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余额不可以提取,需要还清贷款后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22 10:16:34
  • 145****295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

    查看全文↓ 2019-07-22 10:16:30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款多少。首先要看你是不是缴纳了足够时间的公积金,才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然后看你单位评级是多高,越高的评级你能带出来的钱越多。同时还要看你每月缴扣多少公积金,你每月扣的公积金越多你能贷款的钱也越多。至于**多少,如果你其他条件都满足,公积金好像**高贷出7成。具体还要看你买的房子房龄,和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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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即可以提取全部余额2170.33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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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的,连续缴纳公积金**低需要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的金额需要看缴纳的金额和当地的公积金使用规定,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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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10万,年利率5%,一年利息是5000元。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月利率按千分之几表示,日利率按万分之几表示。根据题意,贷款额为100000元,年利率为5%,根据公式:利息=利息基数*利率,那么一年的利息额=100000*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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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需要缴纳的,那么公积金应该怎么算呢?如何确定自己公积金的余额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本息的实际数额。由于职工按规定缴存并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实际数额是变动的。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以贷款受理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前一个月的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缴存登记表是单位在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清册是缴存登记表的明细反映,是设立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单位在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时,按下列要求办理:(一)确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名单(职工包括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领取劳动报酬,用工期在1年以上的劳动者)。(二)确定工资基数,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计算职工个人和单位缴交额。职工工资基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福利费之和;企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之和。职工月工资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以职工上年度12月份的工资基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波动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1年不变。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单位按规定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填好的开户印鉴卡片、开户审批书在规定时间内交送委托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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