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买房合同 >详情

多层次直销和公司有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应该怎么办呢?

136****1370 | 2019-07-25 08:37:43

已有3个回答

  • 147****3580

    我简单的说一下 第一:多层次直销前景 传销曾在98年政府对其封杀过,这些想必您也都知道 中国在加入世贸谈判中,承诺逐步开放直销在国内的市场

    查看全文↓ 2019-07-25 08:38:33
  • 155****4823

    多层次直销  多层次直销的来源和发展
      时至今日,直销己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并得到发展,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存在着这种商品流通模式。而在直销行业中93%公司都采用多层次直销这一营销模式 。为了加强对直销业的规范和监督,有直销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国家大多制定了关于规范直销的法律法规,并设立了直销的行业自律机构—直销协会。直销的全球性组织—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其旗下现在已包括52个国家和地区的直销协会及欧洲直销协会。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统计,截至2003年世界上共有4700多万人从事直销工作,全球直销行业年零售总额高达856亿美元。

    查看全文↓ 2019-07-25 08:38:17
  • 159****8233

    多层次直销又称复式直销,下分正当多层次直销(表现为下线计酬),不正当多层次直销(表现为拉人头,收会员费,认购产品)。
    在我国目前多层次直销是不合法的,但世界上比较普遍的说法是正当多层次直销合法,不正当多层次直销不合法。

    查看全文↓ 2019-07-25 08:38:09

相关问题

  •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全部4个回答>
  • 多层次直销指的是直销企业在具体开展的直销业务中,允许自己的直销产品经过若干层次的直销商的销售行为而进入到消费者手中。在多层次直销中,其独立签约的直销商们往往都在努力打造自己的直销组织,只有它的营销组织不断扩大,它才可以通过管理整个营销组织的绩效增长获取更多的利益。**典型的多层次直销公司是安利公司,目前中国直销企业70%都是采用该模式。

    全部3个回答>
  • 其次是审美联想。审美联想是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实现的。所谓审美联想,就是指审美主体从当前所感知的事物出发,通过回忆其他有关事物而引发的由一个事物对另一个事物联想的心理活动。审美联想的实质就是在记忆的基础上进行表象的再现、组合和改造,这一过程初看是从表象出发又回到表象,实际上是在更高一级基础上的回复,是审美鉴赏借助于联想和想象可以达到超越时空的限制,既取得感受上的相对自由,又取得更深、更高层次上的审美感受。审美联想在审美活动中历来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在西方,许多美学家早就把他看作是衡量艺术才能的重要尺度。马克思就曾经说过,联想、想象是“人类的高级属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联想和想象才有审美活动;只有联想和想象才会开辟一个美丽的空间。

    全部4个回答>
  •   法律上我们国家并未开放多层次直销 但实践中几乎目前所有的直销都是多层次的 直销公司因为钻了直销法关于法人规定的空子 得以实现合法的、事实的多层次经营

    全部3个回答>
  •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