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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呢?应该怎么办呢?

133****1352 | 2019-07-25 15:43:23

已有3个回答

  • 155****7861

    购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近日发布新规: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而对于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款比例为30%,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查看全文↓ 2019-07-25 15:43:48
  • 132****9300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细则进入正式实操阶段。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二套房贷款的从严,对于投机投资型人群给予有利打压。

    查看全文↓ 2019-07-25 15:43:43
  • 145****6156

    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没有第几套房子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 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 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查看全文↓ 2019-07-25 15:43:39

相关问题

  •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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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申请;  2.贷款金额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借款年限,还款方式,借款人家庭财务状况,债务状况及标的物价值等综合拟定,需综合计算后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全部3个回答>
  • **新央行房贷新政规定了首套房认定标准:2014二套房认定标准[2](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二套房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贷款,这要看你的收入,收入证明允许的条件下,你是可以同时再买二套住房的,但是你这算二套住房了,所以**必须四成,也就是说你只能贷款六成,公积金贷款没有房龄限制,所以你不用担心房龄问题贷不了款。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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