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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有风险吗?买房按揭贷款购房对个人来说有哪些风险?

143****3345 | 2019-07-25 17:06:18

已有5个回答

  • 146****7130

    用你的名字从所有材料上都是你是借款人,还款是他还,如果他不还了,首先逾期造成不良记录,那就是你个人污点了,以后你自己贷款会有影响。
    另外,相对个人购房的一些优惠政策你就享受了,以后自己再贷款,应该享受不到这些优惠了 。
    还有,看看房屋交易是不是真实的,这个很重要。
    如果实在不行要帮忙的话,看能不能在银行借款同时让他对你的借款提供全程担保,这样把他也拴到这笔贷款里

    查看全文↓ 2019-07-25 17:07:38
  • 138****0280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
    但任何经济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贷款**大的风险在于不能按时还款所造成的银行收房的风险。
    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必然会采取执行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而作为债务人来讲,这时可能面临自己及家人无家可归的风险。
    因此,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的贷款公司虽然放款比较快,但是利息相对较高,而且在催讨债务时手段相对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规定。
    其次,要合理评估贷款用途及资金风险,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如果资金用途风险很大,很容易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这样会产生较高的逾期费用;
    **后,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会产生资产缩水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7-25 17:07:29
  • 143****6863

    一、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的风险
    1、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2、用他人名义贷款买房还有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一旦名义产权人反悔,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此外,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之后,至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的6大问题
    1、 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余额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为零,这就意味着您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 在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款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偿还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一般客户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
    4、 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 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住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抵押。
    6、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时间很长,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你的合同和借据。

    查看全文↓ 2019-07-25 17:07:20
  • 152****6251

    按揭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行为。那么如何防范按揭买房风险?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工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房地产权利人等。

    三、要选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采用等额还款还款方式,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方便还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较多;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

    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两种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

    六、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看了以上内容,你对如何防范按揭买房风险是否有所了解,购房前一定要做足各个环节功课。

    查看全文↓ 2019-07-25 17:06:49
  • 156****9751

    基本上没什么风险,只要工作稳定,每月按时还款就可以。不过如果逾期就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还不起贷款,房子也容易被银行收回去。

    查看全文↓ 2019-07-25 17:06:39

相关问题

  • 一、财务风险的规避财力风险,是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变坏难以按时还款,而使银行面临违约或拖欠的可能性。银行为了避免发生财务风险,一般采取抵押加第三方担保的办法。就我国目前情况看,第三方通常是借款人的工作单位,但由于部分单位经济效益不佳,单位员工的工作流动频率将越来越大等诸多方面因素,这种担保办法在实践中很难实施,银行也并没有因第三方的担保而降低多少财务风险。具体防范风险的办法可以这样考虑:1.继续实行抵押加第三方担保的“双保”制度,选择第三方要严格、慎重。2.对预期财务状况有可能好转的借款人实行延期偿还制度,延期内照计利息。如果借款人仍无力还款,可劝其降低居住标准,也可由售变租。3.将银行持有的抵押贷款予以证券化。将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上的风险向投资于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转移分散。要建立住房信贷保险或担保的金融机构,由该机构向抵押贷款银行收购并担保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再由其将这些抵押贷款证券向公众出售发行,此举既可稳定住房市场,又能降低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二、利率风险的规避利率风险是指在贷款合同期,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或提前还款的风险。住房抵押贷款是长期贷款,利率变化是难免的(我国这两年就多次调低利率)。利率上升,将使银行筹资成本增加,使那些持有大量固定利率的抵押贷款或持有可调利率抵押贷款,但可调利率幅度小于利率上升幅度的银行遭受损失;利率下降,对于持有大量固定利率抵押贷款的银行来说,可能面临借款人选择以当前市场上较低的利率重新借款并提前偿还原来抵押贷款而造成的利息收入减少的损失。我国目前所试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均采用传统的计划定价方式来确定单一的贷款利率,其中用信用资金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还要按法定贷款利率减档执行。而针对个人发放的抵押贷款的经营成本要比针对单位发放的贷款高,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利率风险。因此,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必须让银行根据筹资成本和经营状况确定,即执行市场利率,只有如此,银行也才有积极性。至于用市场利率贷款,购房人可能有承受不了的问题,实际上现在制约居民购房的**根本的因素是房价相对于大众的收入而言太高了,房价构成极不合理,如果房价降到合理的水平,市场利率的承受根本不是问题。因为每月增加的千分之几的利率和大笔的下降房款相比,要差很多。为规避利率风险,住房抵押贷款**好执行浮动利率。但浮动利率的计算比较复杂,借款人也多不愿接受。而执行固定利率,则必须很好地防范提前还款的风险。在美国,通常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中都有提前还款条款以事先规定借款人是否有权提前偿还贷款,对提前还款行为征收相当贷款余额(或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的罚款,也可规定特定期限之内不允许提前偿还贷款,如果超过这一期限,则给予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权力。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三、房屋(抵押物)自身风险的规避来自房屋自身的风险主要是:房屋价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风险。对于后者,通常银行都采用房屋保险的办法来抵御。而前者的规避更应引起银行的注意。贷款银行一般是在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和借款人的购买价之间选择较低者作为确定借款额度的标准。因此房屋的评估价格高低对确保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至关重要。而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起步时间较晚,技术水平低,操作规范不健全、不统一,就同一标的物评估的价格因评估人不同而相差悬殊,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为此,必须下力气完善我国的房地产估价制度,尤其是要真正建立估价师签安制度,其评估结果要由贷款银行**终确认。四、抵押物处置风险的规避借款人一旦到期无力归还住房抵押贷款的本息,贷款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以收**息。但抵押物处置的成本大小和处置的时间快慢,对银行都可能产生风险。抵押物处置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时间越长,精力耗费越多,成本也就越高,而急于出手,价格自然要低很多,如果不能迅速处置,又要严重影响银行资金的周转。在处置抵押物时还会遇到处样一个尴尬的问题:银行能否将借款人从抵押房屋中赶出去?考虑社会稳定性,这样做显然不合适,但不这样,银行的经济利益要遭受损失,银行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因此,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制度,银行对抵押物享有处置权只能是一句空话。建议由前文提到的住房信贷保险或担保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后还款保证,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由该金融机构代为偿还,并转移原来的借贷关系。在借款人经济条件尚无法改善之前可由卖改租,也可以确保居民居住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降低现有居住水平。没有政府的介入,银行的正常经营根本无法保障。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住房制度实行百分之百的商品化,或多或少的都有福利化成分,与其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还不如在政策上多为居民融通资金提供保障,这样既可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也可让更多的人具备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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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有:(一)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内因则是贸易银行贷款的操纵风险,主要有职员道德风险、贷款审查风险和贷后治理的风险。1、职员道德风险主要是指银行贷款经办职员由于个人原因或者某种利益关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虚假材料而不指出,导致借款人相关资料不真实,误导贷款审批人。更有甚者,有个别经办职员知法犯法,内外勾结,故意伪造相关材料,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贷款审查风险贷款审查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重要环节。在贷款审查过程中,经办职员风险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收进情况、家庭状况等相关情况了解不祥,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正当性审查不严,流于形式,对有瑕疵的材料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有的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采取竞相降低贷款人的**款比例,或者放松贷款人的审批条件,一味简化手续,埋下了风险隐患。3、贷后治理的风险大部分贸易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治理参照公司类贷款的贷后治理模式,要求对每笔贷款定期检查、报告。而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客户分散、数目众多等特点。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扩大和飞速发展,一个基层行往往有成百上千个客户,客户数目远远大于公司类贷款客户的数目,假如沿用公司类贷款的贷后治理办法,根本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经济及家庭变化的情况。当可能出现风险时,银行就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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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还贷时间长加大客户风险在业主结尾款的时候,还涉及一个提前还款的时间问题。目前多数银行对于提前还贷都有提前预约的规定,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提前还款办理的时间越长,对办理转按揭客户存在的风险也就越大,因为这期间存在着很多可变因素,将无法保障借款人用**款支付尾款的资金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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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按揭关系中,有4—7个法律关系:1、买方与卖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2、买方与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3、银行与开发商之间有关银行同意对预售项目提供贷款合同关系;4、开发商同意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对买方的还款责任向银行提供担保的保证关系;5、买方与银行之间的房屋抵押关系;6、买方为贷款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而产生的保险关系;7、当买方不能偿还银行本息时,银行或开发商回购买方房屋所产生的房屋回购关系。二、按揭贷款的购房风险?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对银行来说,其风险来源于开发商和购房人。由于开发商的欺诈、经营不善、房屋质量不合格、违法预售,以及购房人由于失业、意外事故等原因不能归还贷款,都可导致银行在按揭中的风险。对开发商来说,由于设计、施工及材料问题导致房屋质量低劣,或者银行不能按时放贷,或者极个别购房者的蓄意违约,都可导致开发商的风险。银行和开发商在按揭房物买卖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而购房者的风险主要表现为: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购房人贷款后,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2、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3、房产商开发程序违法,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4、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5、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执行、拍卖,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7、银行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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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正确估计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冲动”消费。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楼。如何避免自己充当“事后诸葛”的角色呢?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款和第一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二、了解房地产预售开发商的经济实力。有些经济实力欠佳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进而利用预售贷款募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楼盘便无法继续建下去,不能如期交楼或者即使勉强交楼,也会偷工减料,造成缩水楼盘或其他质量问题。因此,在办预售贷款时,一定要先了解发展商的实力及其信誉,想一想其是否信得过再做决定。对于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可以问一下其已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有那些,从这些已开发项目可以看出这个公司的实力如何;对于为了一个新项回临时组建的项目公司则要谨慎,如果其楼盘所在地在销售商己许诺交工日期的情形下长时间内总是一块平地或挖开的一个大坑,那您就要仔细了。记住,售楼小姐的许诺有许多成分是不会写进售楼合同中的。三、交定金莫急,先了解银行对贷款申请的支持态度不少购房者错误地认为,只要选择到银行贷款支持的房地产,银行就理应批准贷款申请。其实不然,银行受理购者贷款申请后,还要从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置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就得不到银行贷款贷款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就会造成资金上的被动,或者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或者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从以上三方面去把握,购房者可以对贷款贷款的安排更为主动。当然,遇到有关贷款政策变动及其他情况,还需要购房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使自己更顺利、安全地贷到房款,住上新房。另外,尽量将一些口头承诺的东西写进合同里去,如何时办妥房产证,楼盘的配套设施等,祝你好运!其它:一、个人需提供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款的存款证明。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7.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二、期房五证(1)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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