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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了公积金还能贷款吗?能否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43****9364 | 2019-07-29 22:04:43

已有4个回答

  • 153****4685

    可以。
    有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1)一年半之内的房管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2)一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50%的地税票据。(3)身份证;(4)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

    借款人有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格核实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及还款支出比例,即: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家庭总收入的50%,贷款额度**高10万元,只能采取两名人员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是在德州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其中一名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此外,已办理一年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35万元。

    2.如果您的购房时间超过一年半,您需要还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您在还款前可持购房合同、地税票据、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审查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是商业贷款未偿还的本金部分(保留到万)。

    查看全文↓ 2019-07-29 22:05:16
  • 143****8091

    房子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是可以继续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则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查看全文↓ 2019-07-29 22:05:11
  • 145****2690

    已经有按揭贷款了,只要按揭贷款金额不是贷款人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新购住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已购买过的住房是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7-29 22:05:07
  • 136****1744

    如果没有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查看全文↓ 2019-07-29 22:05:04

相关问题

  • 可以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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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止开发商忽悠你。如果这样操作也行的话,那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就被打破了,就变成只付不到两成了甚至更低,这是不可能的。你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后就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了,只能申请商贷,次年以后才能再次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资料按年度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其实,在一些给公积金松绑的地区,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时,**只需要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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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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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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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5、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二、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三、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四、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五、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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