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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余额吗?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134****5090 | 2019-07-30 23:50:43

已有4个回答

  • 156****3263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

    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为例,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查看全文↓ 2019-07-30 23:51:20
  • 149****0143

    公积金是可以取现的。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查看全文↓ 2019-07-30 23:51:16
  • 153****141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30 23:51:08
  • 144****1221

    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完全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具体可以参考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

    3.如果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

    4.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付完后,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查看全文↓ 2019-07-30 23:51:03

相关问题

  • 正常流程是这样的:先付**,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以后。再携带个人购房合同、身份证、贷款合同等材料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可以同时办理按月提取(即以后每月公积金都会打到公积金卡里。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的,一般都有)。 你提取出来的钱,想干什么都可以,还房贷当然更可以了。 以后每月还房贷的钱,自己存上就可以。然后公积金的钱,你想取就取,想还贷就还贷,怎么都可以。 总结:公积金个人账户和公积金贷款是两个账户,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给你进行任何的自动转账处理。就像你自己倒腾两张银行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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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款。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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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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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过一次贷款,还可以再次贷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下次还想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首次的贷款才能贷),不能第三次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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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缴部分继续在工资里扣缴,既要还按揭款,还要扣缴公积金。而且,还需要从工资里来还。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月自己用现金存在还贷银行卡上进行还贷;另一种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转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选择第一种方式还贷,很容易理解,就是按月将钱存到还贷的银行卡上就行了;若选择第二种方式还贷,即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偿还贷款,那就需要您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就可实现用个人公积金余额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了。  提醒客户的是办贷款手续和办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是不同的两个手续。有些客户误认为办完贷款手续就等于办完了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不用自己提出申请,就能自动用公积金还贷了,这是不对的,会耽误您及时还款,产生不良还款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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