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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不装修吗?交房以后没有装修入住的,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155****7899 | 2019-07-31 08:39:34

已有3个回答

  • 132****7383

    物业费肯定要交的 但还是要看你和开发商的合同 合同约定什么时候交房的 一般来讲 比如11月底交房 那就从12月开始算 如果提前交房了 比如10月份就交了 那11月份的不要交的

    查看全文↓ 2019-07-31 08:40:01
  • 132****8443

    当然要交而且尽量不要拖欠过年底。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必须开支的费用,是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业主不交或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公共服务开支没减少,物业公司就要亏损。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而规避应当承担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我国相关的法律没有规定物业费可以全额减免。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说明,业主欠缴

    查看全文↓ 2019-07-31 08:39:59
  • 145****8077

    1、已交房没入住没装修的房子需要交纳物业费。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你没入住,公共物业管理还是需要正常维护。但因为没有入住可适当少交。
    3、《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4、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查看全文↓ 2019-07-31 08:39:52

相关问题

  •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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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业主应从交房次月1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2、未装修之前,按70%缴纳。3、未完成销售的房屋,由开发商缴纳。4、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仍在维修的,物管费依然由业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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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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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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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办理交房但是未入住是不可以拒缴物业费的,如果没有办理交房手续,是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根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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