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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以后还有吗?什么情况下就产生自住房?请问有什么情况么?

131****6510 | 2019-08-01 12:02:23

已有3个回答

  • 138****0964

    是的,因为自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房),主要对象是本地居民。
    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条件是: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京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北京户籍单身并年满25周岁。
      3、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家庭(肯定是北京户籍)。
      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根据以上政策,非京籍户口可以购买自住房,但是属于非优先家庭。购房的规则是优先家庭与非优先家庭分别摇号,所有优先家庭选完房后再由非优先家庭选房。
    实际的情况是购买自住房的选房比已经到达一比十以上了(十个人抢一套房),优先家庭都有许多选不上房,所以非优先家庭基本没有购房的希望。
    实际上只有自住房销售的初期曾经有非优先家庭能够选房,很快就没有非优先家庭的希望了,现在基本是一抢而空。

    查看全文↓ 2019-08-01 12:03:07
  • 144****9211

    以后还会有啊~北京已经出让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多达30余块,目前只有六个项目入市,后续还会有很多项目入市的,需要积极关注哦!

    查看全文↓ 2019-08-01 12:02:45
  • 141****0220

    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并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
      交行总行个人金融风险管理部专家表示,“自住房”就是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而对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住房”,交行将给予**高8成、30年的贷款,而贷款利率可下浮10%,此外,房贷险、评估费、公证费等均可获减免。通过上述减压措施,如购置百万元左右的住房,贷款人可减免3万—4万元的费用负担。

    查看全文↓ 2019-08-01 12:02:40

相关问题

  • 1.对“新北京人”分配比例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2.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实现高效、便民服务宗旨。3.规范退出机制。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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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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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享受城市居民**低社会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只具有房屋使用权的住房、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或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你的条件可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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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发票;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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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以下情况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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