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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清可以赠予吗?请问还在还房贷的房子能进行赠与吗?

152****3085 | 2019-08-06 22:20:21

已有3个回答

  • 137****4905

    赠与公证可办,但房产权属转移是以房产过户完成为准。
    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
    所以过户是不行的,无论是买卖过户或赠与过户。
    办完赠与公证而没办赠与过户的,即赠与未全部完成。

    查看全文↓ 2019-08-06 22:20:50
  • 151****1546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查看全文↓ 2019-08-06 22:20:46
  • 136****4401

    只要房子还有贷款是不能赠与或过户,必须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赠与或过户,契税:个人自用普通住宅按销售金额的1.5%计征;
    <赠与> 营业税:个人无偿赠与房地产免征营业税(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后免征);
    印花税:按转移价的千分之一计征;
    登记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按50元/本收取;
    《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 (受赠人将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再次转让,以财产转让收入减去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个税所得额,税率为20%);
    <过户>营业说5.5%,个税1%.契税1.5%如果5年外只交一个契税1.5%

    查看全文↓ 2019-08-06 22:20:41

相关问题

  • 办不成。贷款按揭没有还清,采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主所有,所以,无法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申请赠与过户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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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公证可办,但房产权属转移是以房产过户完成为准。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所以过户是不行的,无论是买卖过户或赠与过户。办完赠与公证而没办赠与过户的,即赠与未全部完成。

    全部3个回答>
  • 能否转贷款,可以询问相关房产交易中心或者银行。赠予的话,可以做个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就是在产证办出、贷款还清日之后,该房产赠予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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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可以赠与,但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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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2、“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3、“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4、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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