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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37****8412 | 2019-08-09 08:29:14

已有4个回答

  • 145****3225

    您好,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这两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一)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
    (二)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 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虽然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但回迁房不仅存在《房产证》的问题,还可能在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的问题。所以当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尤其出现协议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距需要补偿返款时,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甫俯颠谎郯荷奠捅订拉找律师进行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8-09 08:30:30
  • 138****6909

      一、购买回迁房程序:
      (一)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就是说,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
      (二)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另外,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二、购买回迁房要注意问题:
      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8-09 08:30:03
  • 142****7759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

    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因此,出卖人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十分重要。

    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查看全文↓ 2019-08-09 08:29:54
  • 141****7920

    1、首先,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因为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该由谁承担也要明确,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2、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3、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4、购房者要有所防范,防止业主一房两卖的行为,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全部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买回迁房注意事项?回迁房两种形式?
    回迁房两种形式?
    1、原住房屋是私产,回迁后所得房屋是大产权(完全产权)。此类房屋得到房产本后可去所属区域交易中心直接过户。
    2、原住房是公房,回迁后得到小产权(经济适用房产权),从回迁之日起5年后才上市交易,过户费用高。

    查看全文↓ 2019-08-09 08: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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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就是说,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 (二)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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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选择的情况下尽量不选择没房本的房子,而且还是回迁房,风险系数比较高;可以注意以下问题:1、没房本的房子不确定房本下发时间,交易周期会很长,房本开发商能否办下来,2、需要确认房本下来后的产权性质,能否正常买卖,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房本下来后税费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多出税费谁来承担,3、卖方违约风险等,4、房款如何交付,什么时间交房等。总之购买没房本的回迁房跟没房本的商品房还不一样,风险系数更高一些,建议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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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选择的情况下尽量不选择没房本的房子,而且还是回迁房,风险系数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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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买卖回迁房时要注意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商品房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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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如果说回迁房已经拥有房屋所有产权证是可以按照二手房来买卖或者是租赁交易,如果说还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这种房子其实就类似于小产权房,在交易的时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一旦出现有房东一房两卖的情况,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出现房价高涨之后,因为违约的成本比较低,所以一房两卖的情况会经常发生。因为在市场上回迁房的价格要比商品房的价格要低很多,在购买的时候还要注意由谁来承担相应的税费,因为在交易的时候,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原房主在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缴纳一次费用,在转让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如果购买的时候要问清楚,这两次费用是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