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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什么时候通用?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全国通用

144****4653 | 2019-08-16 19:51:46

已有3个回答

  • 138****0660

    一、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查看全文↓ 2019-08-16 19:52:05
  • 134****3393

    就过去到现在的历史来看,目前的房地产政策已经是**宽松的咯
    都没有能达到全国通用,所以这个可能只能是在理想中咯

    查看全文↓ 2019-08-16 19:51:59
  • 136****2621

    摘要:亿房网综合 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2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或将有新政策出台,武汉人在全国缴存的公积金都可以在武汉买房贷款。

    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武汉人来说,回汉购房将更加便利!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2018年4月,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对《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修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7月该意见稿已开始公示,并对相关细则做了明确规定。

    消息是12月1日起,该意见稿或将正式出台



    根据该意见稿,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明确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在提取方面,借款人异地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可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每年向缴存城市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汇入武汉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异地贷款结清。

    全国范围内可公积金贷款

    从“意见稿”中了解到,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武汉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

    2014年开始,武汉市开始实施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仅限于武汉、长沙、合肥、南昌、成都等城市范围内实施,此次意见稿通过后,异地贷款政策将全国通用,对于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武汉人来说,回汉购房将更加便利。

    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不能异地贷

    “意见稿”中特别提到,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贷款人及配偶不能同时向缴存城市中心和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城市和本市的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贷款人申请异地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贷款也能用公积金还本息

    “意见稿”中还提到:借款人异地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可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每年向缴存城市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汇入武汉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异地贷款结清。

    办理贷款需要携带7项资料申请

    贷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咨询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查看全文↓ 2019-08-16 19:51:54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全国通用的,可以用于异地提现和贷款,但是各省市的落地购房政策不一样,建议到当地公积金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只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都可以全国通过,用于个人购房贷款或者余额提现。在缴纳公积金的当地购房只要遵循当地的购房政策即可,另外针对公积金异地贷款,国家也有相应的具体办理流程。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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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现在还不能全国通用,但是公积金的用处也是多方面的:一、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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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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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保险当中,只能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转移,其它的只能在当地使用。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2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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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不能全国通用。1、现在还没有全部开通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当事人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2、然后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你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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