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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期房影响公租房吗

158****4886 | 2019-08-20 15: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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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2273

    公租房是帮助新员工或者是城市内比较贫困的家庭去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所以公租房其实并不归由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者是公共机构所有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或者是像贫困户来进行出租。如果申请了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所以对购买商品房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一旦购买了商品房,可能就会失去公租房的资格。
    公租房是指国家提供,社会各主体以新建或者另外的居住方式来进行出售或者出租的保障性的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48:17

相关问题

  •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只能出房租,公租房申请人不能再是你了,这种情况算是你名下有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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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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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公租房是可以买房的,但买房之后需要办理公租房退房。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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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租房。通过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比对的方式,对承租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复查,查实已办理权证登记不再符合条件的将进行清退。 对暂时无法退房的,按规定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过渡期后,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因此,若您暂时无法退房,可以继续租住,但租金标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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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了公租房后买房没有影响,不过买房后要把公租房退掉。主要是因为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这其实是国家的一种保障性住房。面对的不仅是新毕业的大学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到本市工作的人群,由于公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常是采用比较低的价格或者是承租人能够负担的价格来进行出租。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公租房应当满18周岁,并且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主政区内有稳定的工作,能够支付的了租金,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或者是有住房,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除此之外还必须是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内住房自住能力时,那么也是不能申请公租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