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公积金可以冻结吗?要怎么做?

133****7661 | 2019-08-20 21:12:48

已有5个回答

  • 141****2120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一般有两种情况:失信冻结和协助法院冻结。
    1、公积金账户失信冻结:是指职工因骗提、骗贷等失信行为致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视情节轻重,账户冻结2--5年。
    在冻结期限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办理提取以及个人信息变更。职工及其配偶也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还贷签约业务。但在失信冻结前,如失信人已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包括直接提取还贷业务、签约提取还贷业务。
    2、协助法院冻结: 协助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是指人民法院因财产保全和执行案件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法院冻结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此类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进展,决定冻结的期限。同样无法申请贷款和提取还贷签约等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8-20 21:13:31
  • 158****0825

    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重新就业的,新单位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原封存账户的启封和转移手续。

    二年内未重新就业或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凭公积金封存凭证,失业证、身份证等到经办银行申请启封提取并销户。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一般有两种情况:失信冻结和协助法院冻结。

    1、公积金账户失信冻结:是指职工因骗提、骗贷等失信行为致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视情节轻重,账户冻结2--5年。

    在冻结期限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办理提取以及个人信息变更。职工及其配偶也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还贷签约业务。但在失信冻结前,如失信人已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包括直接提取还贷业务、签约提取还贷业务。

    2、协助法院冻结: 协助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是指人民法院因财产保全和执行案件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法院冻结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此类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进展,决定冻结的期限。同样无法申请贷款和提取还贷签约等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8-20 21:13:23
  • 134****9033

    公积金只有封存状态,没有冻结状态,你是指封存吧。
    如果是封存建议按照如下操作:
    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重新就业的,新单位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原封存账户的启封和转移手续。
    二年内未重新就业或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凭公积金封存凭证,失业证、身份证等到经办银行申请启封提取并销户。
    各个地方有着类似的规定,具体条件需要查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8-20 21:13:16
  • 135****2290

    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冻结和限制支取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 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冻结的范围经人民法院判决,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住房公积金的。
    二、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限制支取的范围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个贷”),仍在还款期间,并符合以下几种情形: (一)个贷合同中约定,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作担保的;(二)个贷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的;(三)借款人发生死亡的;(四)借款人被判处刑罚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五)借款人属于外来择业人员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六)借款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且连续超过两年未就业的;(七)借款人离休、退休的;(八)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九)借款人属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理户中的代理人员未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三、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冻结办理规定: 中心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冻结手续。四、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限制支取办理规定:(一)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情形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当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大于贷款余额,借款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规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额。(二)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情形的,在还款期间,保证担保人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当保证担保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大于贷款余额,保证担保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规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额。(三)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款情形的,借款人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在还款期间,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个贷,但必须转帐,不得销户提取。(四)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四、五、六、七款情形的,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还贷,但必须转帐,不得销户提取。(五)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八款情形的,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首先偿还逾期的个贷本息,再按住房公积金支取相关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六)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九款情形的,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还贷,但必须转帐。当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大于其贷款余额,借款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相关规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额。

    查看全文↓ 2019-08-20 21:13:09
  • 143****3119

    公积金只有封存状态,没有冻结状态,你是指封存吧。
    如果是封存建议按照如下操作:
    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重新就业的,新单位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原封存账户的启封和转移手续。
    二年内未重新就业或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凭公积金封存凭证,失业证、身份证等到经办银行申请启封提取并销户。
    各个地方有着类似的规定,具体条件需要查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8-20 21:13:01

相关问题

  • 公积金贷款终审通过以后,银行需等待公积金中心的贷款资金到账后,按公积金中心的放款名单放款。  影响放款速度主要有以下原因:  1、 客户资料不完整。  2、 开发商没有及时送《商品房销售备案表》至银行,银行无法及时办妥房产抵押手续。  3、 公积金中心放款资金未到位。  具体情况请联系建行个人贷款中心。

    全部5个回答>
  • 利息是随着本金来计算的,假设你贷20万,提前换了15万,那么利息就重新按剩下的5万计算,提前还的15万是不产生利息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利息一般关于提前还贷利息的计算,提前还贷时所还的利息是上月结息日至提前还贷日期间提‍前归还贷款本金部分应计利息。提前还贷后,已还贷款部分不再计算利息,按剩余贷款本金乘以贷款月利率计算提前还贷后每月的贷款利息。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可以提出来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全部5个回答>
  •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全部3个回答>
  • 贷款买车一般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归建设部门管理的,而且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独立法人的,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除了少部分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审慎原则,需要考虑你的信用记录,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会管银行征信系统的纪录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