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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有哪些未尽的义务?有谁知道,可以分享下吗?

142****9389 | 2019-08-23 14:54:12

已有3个回答

  • 145****5857

    根据《合同法》第425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即中介在故意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54:47
  • 138****0623

    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54:37
  • 151****3111

    中介公司应该负责核实房子的真实性,即要看房子的房产证原件和出租人的身份证原件,二者的名字要一致。显然,骗子不可能有房产证原件,只有复印件。就此,中介公司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可以找中介索赔产生的损失。中介不赔,可以上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54:26

相关问题

  • 只要有合法证件的房产中介都是可以的.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一般规定是发生额的1.5%左右,双方共同承担,但可压到1%甚至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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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一,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刚刚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的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和长时间的业务磨练,没有真正落实房产经纪人签约制;其二,市场运作不规范,存在管理和运营漏洞,使得公司,从业人员及客户都有可乘之机,激化了相互间的矛盾。其三,行业操作者,过于追求近利,“一锤子买卖”,不顾后果,不重视服务质量,没有建立口碑营销意识。慢慢地把公司把行业推向“四面楚歌”的境地。其四,房地产行业内部缺乏诚信意识,认为只要我作成了业务一切都无所谓了!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长时间的诚信缺失会使业主逐渐对房地产中介公司失去信任,这样对我们以后行业的发展是潜在的威胁!其五,房地产中介健康的市场还没有形成,在不健康的市场体制下,各中介公司就会钻制度的漏洞,这样对市场整体的运作和发展都十分的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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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过户税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夫妻离婚,是依据离婚协议约定,把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办理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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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点:方便、快捷的了解**新房产信息,有专业的办证人员,简化买房人买房手续。缺点:有可能遇到假中介,要付中介费。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分辨清楚。

    全部4个回答>
  •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基本情况分析如下:1、你现在所立的遗嘱应为有效。法律没有限制设立遗嘱的年龄及婚姻状态,只要求立遗嘱人在清醒状态下所作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立遗嘱人依法可以处分的,即为合法有效。2、你现在所立的遗嘱不涉及对你将来子女权益的侵害,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不会受到影响。3、你的配偶通过查询房产信息档案,就可能会发现你名下的房产信息,或者因为国家限购限贷政策而获知你的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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