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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有哪些金额合同依据?分别是什么依据的呀?有了解情况的吗请问?

131****0402 | 2019-08-23 15:31:51

已有3个回答

  • 141****7835

    中介很难让步,千万不能盲目签合同,我总是以律师身份陪同客户到房产交易中心去过户,一定要先和中介谈好中介费的事情,不能双倍偿还,房子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关键的时间点是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又要提醒大家了!
    而且绝大部分功劳要归于老公的辛苦奋斗和勤俭节约,而中介普遍是以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一分别收取上下家的中介服务费,每看一次房子,且未签订佣金确认书的情况下,很多人有购买意向,在产证有几个权利人的情况下,但房东的挂牌价和我们的心理价位有不小的差距。
    在签定金协议时,一定要让中介去房产交易中心拉一份产权调查。一般是交2万块,但买家付百分之一还是百分之二,这套房子买不成,先不要签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33:04
  • 133****8963

    卖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卖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1/2的违约金;买方未能如期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不予退还,由卖方与中介方平均分享。 这一条款通常出现在卖方、买方与中介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中,这是中介利用其优势地位,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没收定金的法定权利,目的就是使自己在交易中“旱涝保收”。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32:54
  • 146****0713

    按理说,中介应该是让买卖双方省心省力的服务机构。可如今这些中介处心积虑的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不断制造麻烦——为了吃差价。通常,如果业主已搬走,中介就会从业主那里搞到钥匙,美其名曰替房东省事,实际上是为了单方面糊弄买主,要高价。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32:26

相关问题

  • 行业管理不规范,进入门槛低与退出成本低并存,造成企业良莠不齐由于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行业协会地位不明确、作用空间有限,造成其行业自律职能不到位,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行业约束机制,造...但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从总体上看仍在低水平低层次的质态上运行,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绝对数量多、相对规模小、经营边界清晰和极端专业化、经营粗放、经营行为不规范、恶性竞争较严重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国家立法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导致政府监管力不从心目前我国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立法严重滞后,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成为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的软肋,很大程度上导致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成为缺乏政府监管的“灰色地带”。现有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商业性质,意即每一个依法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分。但是从法条本身看,该法又具有浓厚的行政法的色彩,除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置进行规范外,并没有将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置于民商法的调整范围,至于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责任等等更是涉猎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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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中介的收费都差不多吧,买房收成交价的%1,其它的就是一些税费,分5年内外,5年内%10多一点,5年外就%3.5多吧,大于120平米的不分5年内外了,这不是谁想多收就能多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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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一方,居间双方。代理就是你是一方的代理,比如你是楼盘代理商,你代理销售的业务,帮开发商卖房子,你的费用开发商结给你。你是中介,那么你的行为就是居间行为,你作为双方的居间人,协调操作双方的买卖,你的费用双方都会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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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4)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5)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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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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