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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国家征收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131****3716 | 2019-08-23 15:50:37

已有4个回答

  • 158****3379

    一个标准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地域补偿款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你在北京的房和偏远的山区补偿款是有很 大的差距的。
    拆迁后对土地的用途也是影响补偿的因素,商业拆迁相对其他来说会高一点。真要又个标准的还就看你们当地的房价来做标准吧。一般就是在同等面积上在赔付你一 套房 和搬迁租房装修费用和其他一些当然也不会太多。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51:22
  • 159****4861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51:14
  • 132****1074

    这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毕竟每个地方的物价水平都是不同的,具体的标准是由你们当地省市县政府来制定的,现在有了全国征地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可以一键查询各地征收补偿标准,很方便的你可以百度搜索查询一下。
    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问问北京的凯诺律所里面的律师,专门做征地拆迁的,挺靠谱的,尤其是他们的主任,十几年的办案经验呢,老道着呢。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51:04
  • 146****0782

    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建议参考一下: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项目:宅基地区位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具体数额需要按照法定方法进行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查看全文↓ 2019-08-23 15:51:00

相关问题

  • 如果是国家拆迁,据现行规定 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 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 **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 2。或是给您分一套拆迁恢复房,一般是原有面积的1.3到1.4倍不等。例被拆房100平,回迁房大约130-14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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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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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毕竟每个地方的物价水平都是不同的,具体的标准是由你们当地省市县政府来制定的,现在有了全国征地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可以一键查询各地征收补偿标准,很方便的你可以百度搜索查询一下。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问问北京的凯诺律所里面的律师,专门做征地拆迁的,挺靠谱的,尤其是他们的主任,十几年的办案经验呢,老道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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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2017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你需要知道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各个地方财政根据当地的收入生产水平制定的: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3.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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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房拆迁时会获得一定的补偿金,分为三个方面进行补偿:1、房屋重置费,通常是以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来进行计算价格。2、周转补偿费,按照每月补贴的形式来解决拆迁住户的临时住房的问题。3、奖励性补偿费,对于积极协助拆迁或者是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搬往郊区或者是不要求单位安置相应的住房,那么补偿费的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分为两部分,其中一种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另一种是区位补偿价。而房屋拆迁赔偿的金额,通常不会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会聘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于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另外,地级市政府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对于价格方面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