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带资料: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身份证公积金转入银行账户--存折或卡二异或本买房提取公积金按照公积金管理规定,正常和非正常离职的都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可能出现的差别就是单位缴存的部分如果是被除名的可能不给.可以,拿着你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账号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离职提取业务就可以了! 如果有不清楚的话,还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工作人员。
全部3个回答>公积金提取离职证明是不是要原件?
137****4352 | 2019-08-27 08: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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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602
如果是以离职的条件提取公积金则需要出示离职证明原件。
查看全文↓ 2019-08-27 08:22:37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
135****4420
是必须要的。
查看全文↓ 2019-08-27 08:22:32
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带资料:
1、离职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身份证
4、公积金转入银行账户--存折或卡二异或本买房提取公积金
按照公积金管理规定,正常和非正常离职的都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可能出现的差别就是单位缴存的部分,如果是被除名的可能不给。
可以拿着你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账号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离职提取业务就可以了! 如果有不清楚的话,还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工作人员。 -
153****4889
需要。
查看全文↓ 2019-08-27 08:22:28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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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复印件或者用原件办理结束后,在要回原件。也可以让单位多开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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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是只要离职证明就可以提取了。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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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购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且每次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自2011年1月18日起,职工首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在中心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无须再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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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地税局补一个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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