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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跨省吗?能不能跨省使用?

155****3775 | 2019-08-29 20:59:00

已有5个回答

  • 135****7080

    目前能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只有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个省份。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2015年1月18日曾发表讲话,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预计在将来的几年里一定会实现全国范围的住房公积金互认。

    查看全文↓ 2019-08-29 21:00:01
  • 143****6439

    异地买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但是,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就比较难了,因为,目前大部分城市还不支持异地购买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有疑问,建议可以向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异地买房提取
      由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没有联网,所以本市缴纳的公积金不能用于外地所购住房的冲还贷业务,也就是说,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被允许,只能在产权证出来的半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之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再次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申请办理提取。
      但如果是省公积金,可以在省内的不同城市使用公积金按揭;如果是市公积金,就只能在本市使用公积金按揭。但不论能否公积金按揭,买了房提取公积金还是可以的。
      购买外省市自住住房需要办理提取的,提取所需材料为: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个人携带办理资料至任意一个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情况二: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受理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关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登记部门在贷款资格审查、还款能力认定、贷后管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方面应给予积极配合。
      目前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实已经可以正常办理,另据了解,随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正式开启,目前全省16个地市均实现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落地。但根据各市实际情况的不同,各市的实施细则也存在一些差别

    查看全文↓ 2019-08-29 20:59:56
  • 142****8448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查看全文↓ 2019-08-29 20:59:30
  • 143****3312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8-29 20:59:22
  • 138****4688

    原则上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回家买房。根据国家**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查看全文↓ 2019-08-29 20:59:14

相关问题

  •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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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使用。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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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要,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福利制度,个人每月缴纳了一部份,但单位同时为你交纳同等金额放在你的个人户头下,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你的财产了。虽说现在不能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在买房,异地工作,离职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取现,当然是你个人交的和单位交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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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异地建立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后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相应的证明(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姓名、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开户行帐号)并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拿着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回原公积金缴存地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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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跨省转。介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主要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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