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公积金账户怎么办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48****1731 | 2019-09-05 11:39:48

已有3个回答

  • 135****290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40:05
  • 157****9964

    多个公积金账户可以申请公积金转移,转移到一个账户进行缴纳的。但是被转移账户需要处于封存状况。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40:02
  • 136****3860

    公积金账号不记得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取得:
    1. 本人带上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公积金帐号;
    2. 询问本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员,一般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都有相关记录;
    3. 登入网上公积金中心查询:
    (1)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3)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39:57

相关问题

  •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全部5个回答>
  • 查询方式如下: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部4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需先填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选择每月托收方式汇缴的客户还需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二)专办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公积金账户)。专办员来柜台办理缴存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专办员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需带资料清单(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客户)(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单位填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并携带该清册的电子文档到我行公积金专柜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四)单位完成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后可进行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全部4个回答>
  • 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