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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交多少?交了定金后悔该如何办?

145****3720 | 2019-09-06 16: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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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0023

    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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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

    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2、房屋价格;3、定金条款;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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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9-07 21:27:46
  • 141****4189

     不管是那的房子都是可以退定金的,只是多少不同而已,如果是“订”金,则全退,如果是“定金”则退总额的80%(至少),开发商如果不退的话,就打房产局市场处就可以定事了
      交纳了订金相当于签定了一份购买合同,如果毁约的话订金就没得退了(对方愿意除外).
      购房意愿金(定金)只代表你有意向购买房子,你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不代表一定购买,此钱可退.
      具体的你**好还是问问当地律师吧 或是房产局什么的吧 地方不同政策不同。不过怎么说 你的定金肯定能退的
      在具体补充下:
      《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
      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上述规定,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终未
      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
      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
      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
      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
      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
      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
      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
      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
      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
      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董先生签订的认购书中并没有涉及到储藏室的价格问题,开发商
      的口头承诺也没有形成文字。所以双方因此不能达成一致而造成合同
      不能签署时,开发商应返还董先生的定金。如开发商拒不返还,董先
      生可寻求法律手段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9-07 21:27:39
  • 152****5004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很多购房者都会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后悔买房,但是开发商不退定金的情况。但定金是否能要回并不是全由开发商说了算,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定金一般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因此购房者首先要对认购协议的内容有明确的了解,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本质区别。但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一般认为要回定金的难度较大,但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定金还是可以退的,那么如何来判断呢,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购房者面临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退定金呢?一般来说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如果开发商不退定金,直接起诉即可。

    买房是一件大事,因此交定金时也不能马虎,提前了解定金是否能退,并在定金协议或认购合同中和开发商做好各种约定,保证房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一旦出现问题,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解决问题,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9-07 21:27:22

相关问题

  • 不管是那的房子都是可以退定金的,只是多少不同而已,如果是“订”金,则全退,如果是“定金”则退总额的80%(至少),开发商如果不退的话,就打房产局市场处就可以定事了  交纳了订金相当于签定了一份购买合同,如果毁约的话订金就没得退了(对方愿意除外).  购房意愿金(定金)只代表你有意向购买房子,你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不代表一定购买,此钱可退.  具体的你**好还是问问当地律师吧 或是房产局什么的吧 地方不同政策不同。不过怎么说 你的定金肯定能退的  在具体补充下:  《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  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上述规定,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终未  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  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  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  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  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  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  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  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  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  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董先生签订的认购书中并没有涉及到储藏室的价格问题,开发商  的口头承诺也没有形成文字。所以双方因此不能达成一致而造成合同  不能签署时,开发商应返还董先生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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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情况:交完购房定金后,又觉得对房子不满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观望一下??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虽然钱不算多,但对大多朋友来说,也是几个月的工资,肉疼、不甘。答案是肯定的,能要回来。日常消费品,包括衣服、手机、家电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七天无理由退款,而房子买卖则要依据合同法维权。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2、房屋价格;3、定金条款;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何适用呢?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想拿回定金,具体该如何操作?需要几个关键步骤: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一般不会退);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或住建委)反映,口气要强硬;5、还不退,直接给我上面提到的部门打电话反映,有些开发商会主动联系你退款的;6、如果你不幸碰到了奇葩开发商,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您参考:“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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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是在合同生效或在执行以前付款的一定金额的钱财做为贷款担保的合同类型,仅有签合同的定金才具备法律认可。商住楼交易中的定金,就是指被告方在合同生效前或付款购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付款一定金额的钱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要求:定金的金额由被告方承诺,但不可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操作过程中,定金的金额及占比由开发商制订,但缴纳定金的占比一定不容易超出总购房款的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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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定好某套房子之后,买房人一般还没有准备好**,而卖房的也不急于一时,于是买房人就会付一定的定金把房子定下来,免得别人买走。 购房一金非交不可吗? 如今,在房产交易中,买家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向卖家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那么,对于定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定金是非交不可的吗? 实际上,在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出于约束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目的,买家付一笔定金给卖家的做法被广泛应用。如果卖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家违约,则定金不退。 那么,定金付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