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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放弃房产公证后可以反悔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8****9894 | 2019-09-09 11:55:05

已有3个回答

  • 147****1382

    经过公证的放弃房产继承权,如果房产已经处理,无法反悔了;房产没有处理的前或诉讼中反悔的,由法院判决。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55:27
  • 143****3696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55:20
  • 132****1270

    让女方在她的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公证书。把需要女方出面的种种事都列上,被委托人写男方,那么男方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和其他材料自己去办了。

    查看全文↓ 2019-09-09 1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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