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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后房产公证了还可以收回吗?应该怎么做呢?

155****2047 | 2019-09-09 13:38:43

已有3个回答

  • 149****9154

    既然取得了房产证就是赠予行为的完成一件完成的赠予行为是不能撤销的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38:58
  • 144****1907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赠与人不可以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撤销,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38:54
  • 143****4942

    不能。
    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你不孝顺父母,则其有权利收回。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38:51

相关问题

  • 你说得情况,需要先办理继承,有继承人继承下这房子,在履行之前的赠与,把住房过户给儿子。因为人已经过世,不可能出面办理赠与过户。而儿子不是唯一这房子继承人,所以,需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下住房,再有她把住房赠与儿子。也可以直接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由儿子一人单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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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公证并不等于过户,公证是由公证处办理,过户需要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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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不容易解决。因为之前办理的委托授权,肯定没有期限。当然催促他办证是有道理的,不然这套房子的一切问题都将是原房主承担。催促方法:1、通知吴先生,在近期应尽快办证,否则到房管部门申诉,吴先生将受罚(因过期不登记过户)。2、要求中介公司协助。中介公司既然收费了,应将交易完成。3、到原公证机构询问公证的委托书有没有默认期限,比如一年等。4、**后的办法要起诉。这是肯定可以解决的,不过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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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过户,不具有法律效益。房产赠与过户手续房产赠与手续办理包括签订赠与书、缴纳费用、公证、办理产权转移、交付房产等过程。每个过程都需要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同时到场,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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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应有受赠人接受赠与,否则,赠与不成立;除非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撤销。 如果从来没有交付权属证书或者房屋,则视为赠与撤销;如果已经将产权证交与对方,或者将房产交与对方,则赠与视为生效,尽管目前产权证还是原先的,受赠人的继承人可要求法院确认权利并进而变更产权人。 《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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