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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予公证书有用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51****4392 | 2019-09-09 14:13:04

已有5个回答

  • 157****9923

    是合理的,因为赠与合同是债权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但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生效条件,你现在可和家人协商一致,办继承权公证,我处这一业务非常多

    查看全文↓ 2019-09-09 14:13:29
  • 141****3675

    1、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给予财产的一方叫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叫受赠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赠与除了赠与人有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他人有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外,还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赠与中,第一步是赠与关系,第二步才是实物交付,赠与人表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这一意思表示是首要的,是前提条件,只有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实物交付,否则,无赠与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或仅有赠与人的赠与表示而无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赠与人要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也就无从谈起。一言以蔽之,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相对其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来说是前提、是基础,决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方式的因素,是赠与的双方法律行为特征而不是实践性法律行为特征。

    查看全文↓ 2019-09-09 14:13:25
  • 134****6078

    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房产没有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
    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查看全文↓ 2019-09-09 14:13:21
  • 157****9724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查看全文↓ 2019-09-09 14:13:17
  • 142****3403

    赠与公证是证明赠与行为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行为,赠与行为经过公证后,可以更有效的证明赠与行为成立,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除非对方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书。

    查看全文↓ 2019-09-09 14:13:12

相关问题

  • 一、婚前房产协议是否有效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2、公证一下比较好。因为公证时,公证员会给你们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把关,避免了无效条款。同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赋予它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一、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会对你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预防纠纷。第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如果将来找不到协议对方的人,公证书也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而不公证的合同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合同真实性。第三、公证处的档案保管期限**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丢失了,也可以在公证处的档案中查找到。3、其实关于借款婚后还款的问题没有必要过于关注,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约定的话,你们俩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还款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共同还款就没有什么意。4、如果协议时,财产是共同的,那么**的债务部分理当共同偿还。当然,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内财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按约定按份额所有,包括对债务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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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证的合同吗?一次性合同4本,你手上有2本吗?房产证是自己办吗?如果你手上是2本合同,自己办理房产证,结果吧合同全丢了!恭喜你还是能办的!购房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都在吗?如果在就去房管所产权科询问相关办理流程,还是可以办!如果这些也丢了,这就不好搞了!去开发商哪里复印所有票据,去房管所和地税复印契税和大修基金票据,然后去产权科询问办理流程,应该需要登报遗失声明!你的公证书就是证明丢失的合同吗?应该也可以证明该房产的购买行为!如果你手上只有一本合同丢失了,那么就无所谓了,开发商哪里会有2本留存,一本是用来办理房产证的,你就不用担心了,只需要提供上述票据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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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公证处受理后是不会外出调查的。。。因为办理房产公证是必需出示相关证件的,比如:公证的事由书,房产证原件、双方公证人员的身份证等。并且公证处一身般不会公证外地房产问题的,所以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是不会去处地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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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房不过户只签协议是可以的,但是这样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一房二卖就会产生很多麻烦。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买房协议还是有效的,但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证明买房人拥有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出现一房二卖或者卖主反悔的情况,打官司的话,可以凭协议,拿回房款,若协议上有违约赔偿的话,可以按协议赔偿!但卖家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因为没有过户,卖家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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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可能,证上有房主名字的,又不是谁捡到归谁。只是怕被坏人拿去瞎搞,比如抵押有潜在危险,挂失了就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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