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赠与房产已过户能撤销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5****6529 | 2019-09-09 16:12:27
已有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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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457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12:59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您的房产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因此不适用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上述19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您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但需通过诉讼方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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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171
子女如果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过户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12:54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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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698
一般情况下,赠与给他人的房屋已过户就不能再撤销赠与了,除非受赠人有以下法定情形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12:49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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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068
如果子女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爹妈义务,爹妈可以起诉申请收回过户的赠与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12:45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153****0703
规定是如果赠与做了公证,不允许撤销。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12:41
如果没有做公证的赠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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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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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扩展资料:办理流程的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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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证明确有此事,而且对方未告知你,则你可以此理由要求退房。当然,此事处理中会有一定风险。不过,为了退房是有必要冒这个风险的。或者退不了,也要求对方减少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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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是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该房屋已经过户,不属于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所有你有义务办理土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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