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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户的房产可以取消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5****6648 | 2019-09-09 16:01:17

已有3个回答

  • 147****4804

    住房如果以及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有了受让方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受让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撤销已经办理完毕的房产证。除非是住房灭失,当事人自己申请放弃住房产权等情况。
      只有在办理新房产证之前,是可以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手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01:33
  • 133****9729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01:29
  • 158****9760

    立即到交易中心申请取消交易。只要产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9-09-09 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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