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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买房**多少?**不够可不可以贷款?

133****0114 | 2019-09-10 18:16:15

已有3个回答

  • 138****7129

    现在不是有开发商垫付**吗,而且原来有做高房价达到少付**或零**的目的。具体操作是,假设真实房子总价是100万,**30万,贷款70万。可以在合同里写130万,**39万,贷款91万,注意,刚刚需要贷款70万,现在贷款91万,贷款多了,**就少了,原来**要30万,现在只要9万,你明白了吧,具体细节你要去跟中介详谈。

    查看全文↓ 2019-09-10 18:16:51
  • 156****0710

    买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凑齐**:
    1、合理利用公积金尽可能的用公积金。
    2、事业单位和编制内人员可申请“工薪贷款”。
    3、资质不错者可申请信用贷款。
    4、有旧房者可以卖了旧房换新房。
    5、有保险者可申请保单贷款。
    6、降低买房标准。
    7、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可考虑求助。

    查看全文↓ 2019-09-10 18:16:40
  • 144****2951

    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9-10 18:16:36

相关问题

  • 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第六,也是**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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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去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后,要写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然后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二、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可以用自有或者共有以及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可以选择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第二种是用国债或者是银行定期存单等,向贷款银行提供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保管,这两种方式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三、进行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可以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还可以去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后,要按照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去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会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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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常规的**在30%,可以多付的,但是不介意超过50%,毕竟后面还有交易过户,交房等一系列的流程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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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规定贷款人的年龄需年满18周岁,且年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未成年人如需申请贷款,可尝试由父母(或一方)作为共同贷款申请人;具体能否办理,建议您联系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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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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