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第六,也是**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全部3个回答>买房可不可以组合贷款
133****2799 | 2019-01-24 19: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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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606
一、去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后,要写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然后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查看全文↓ 2019-01-24 20:16:46
二、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可以用自有或者共有以及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可以选择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第二种是用国债或者是银行定期存单等,向贷款银行提供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保管,这两种方式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三、进行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可以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还可以去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后,要按照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去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会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
146****0326
由于涉及了多家机构,组合贷款的办理周期相对长一些,要3-4个月以上,一些房主也是为了买房才卖房子的,等着用卖房的钱付**,肯定不愿等这么长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1-24 20:16:00
大家在选房阶段就要跟房主商量好了,人家要是愿意等才能申请组合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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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729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如果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支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贷款的情况下。使用订明公积金贷款的**高上限。
查看全文↓ 2019-01-24 20:15:06 -
138****8881
消费贷款不能用于购房,若用途是购房,需申请房贷。
查看全文↓ 2019-01-24 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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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规的**在30%,可以多付的,但是不介意超过50%,毕竟后面还有交易过户,交房等一系列的流程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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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规定贷款人的年龄需年满18周岁,且年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未成年人如需申请贷款,可尝试由父母(或一方)作为共同贷款申请人;具体能否办理,建议您联系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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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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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虽然银行的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一致的,但是不同银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费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申请人资质有着不同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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