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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如何办?

153****9442 | 2019-09-14 14:53:51

已有3个回答

  • 156****7412

    很多人都在想,买完房,有了房产证后,该房屋就已经属于自己了,但是,往往这时候,就会忽略还有一本重要的证件土地证需要办理。只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证到手后,才能证明房屋的**终所属,那么楼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呢,到期后该怎么办呢?

    房屋土地证年限是多久?

    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2、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

    房屋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以上就是关于楼房土地证年限以及到期后怎么办理的介绍了,土地证是住宅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证主要记载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等内容,没有土地证,对购房者的权利肯定是有所损害的。

    查看全文↓ 2019-09-14 14:54:18
  • 131****5431

    1、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目前具体规定未出台。
    2、地上的建筑属于个人所有,不受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
    3、如遇拆迁,会按照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该方案差别很大。现在逐步趋向于以当地市场价为标准。

    查看全文↓ 2019-09-14 14:54:09
  • 143****2856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9-09-14 14:54:05

相关问题

  •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产权年限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性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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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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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了可以向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手续办理。续期的手续:(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年限中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一般有三种出让方法。拍卖出让、招标出让、双方协议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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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使用权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规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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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土地产权年限过期了、如果续年限要手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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