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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可以告诉我什么是商品房预登记证?

142****5489 | 2019-09-16 09: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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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3994

    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证明自己留存。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56:05
  • 132****8059

    商品房预售登记证的正式名称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56:01
  • 133****4473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买受人办理预告登记时只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55:55

相关问题

  •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二、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作用 虽然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开发商“一房多卖”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终交房,一般需要1到2年时间。在当前楼市调控严厉背景下,开发商资金链普遍紧张,生死存亡之际铤而走险去搞“一房多卖”、以谋求更多资金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对于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非常有必要。 1、已签约但未备案的申请预告登记 开发公司人员申请备案业务,并提交到收费步骤,凭填写的《申请缴费单》、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到收费窗口交费,收费人员收费后签署“已预告登记”意见,并提交到复审步骤,开具交费票据。复审人员查验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交费票据后,签署“已预告登记意见”,并提交到归档,在《预告登记申请书》盖已预告登记章,审核人员留存一份已盖章的《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转交档案科。 2、已签约并已备案的申请预告登记 开发公司人员凭填写的《申请缴费单》、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到收费窗口交费,收费人员收费后,开具交费票据,复审人员查验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费票据后,复审人员查验身份证明、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申请书》、交费票据后,在《预告登记申请书》盖已预告登记章,审核人员留存一份已盖章的《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转交档案科。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作用”“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所做的解答。总之,为了避免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以后,尤其是预售商品房以后,应当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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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一般都在2.6---2.7之间;超过2.7的很少;单位宿舍一般都在2.7---3米之间;之前的老房子也都是在3米左右,但是没有低于2.7的。这个问题也可能跟地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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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属登记分别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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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系统如何查询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系统如何查询?商品房备案是怎样的1、有关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指的是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在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并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去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2、在商品房备案时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去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3、有关商品房销售时进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是对双方的保证,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也可防止有些开发商恶意,扰乱市场。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房屋销售备案登记的概念和商品房备案是怎样的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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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楼层的高度标准是:1.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的楼层的高度必须符合标准:住宅层的高不应高于2.80m。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不宜低于1.5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卫生间、厕所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2.上述只是商品房楼层楼高的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的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而自建房层的高一般在3.2m-3.6m之间,层的高高空间宽敞空气流通较好,但过高也是浪费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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