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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怎样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房贷 可以取多少

144****0253 | 2019-09-16 20:55:32

已有3个回答

  • 137****0543

    准则上来说,按揭中的房子现已是典当给银行的,现已典当的房子不能再用来典当请求借款,并且房子的房产证也没有拿到。不过需要留心,装饰借款额度还与按揭房子的价值及剩下按揭房贷有关。那么房子装修可以贷款吗,房子如何装修呢?大家不了解的话,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吧。

    房子装修可以贷款吗?

    1、具有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2、有合理作业和安稳收入,具有到期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3、房子装饰借款的借款人要能供给有关财物证实、银行对帐单、税单证实

    4、 对新购住所装饰的应供给房子买卖契约、购房等资料(或原有住所再次装饰的应供给房子一切权证实资料

    5、协作机构所规则的其它条件。别的假如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用来典当处理装饰借款的话,也能通过处理无典当借款的办法获取装饰钱。如今小额借款公司的无典当借款条件比照宽松,只要自个信用杰出,能供给3-6个月的银行流水,具有每期准时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就能处理。

    房子如何装修?

    1、前期计划

    在前期计划中,咱们有必要还要做的一件事,那即是对自个的房间进行一次具体的丈量,这除了让你采购建材时准确外,在结算时更能免遭被黑。

    2、主体拆改

    进入到施工期间,主体拆改是较先上的一个项目,首要包含拆墙、铲墙皮、拆暖气设配、换塑钢窗等等。说白了,即是把工地的构造先搭起来

    查看全文↓ 2019-09-16 20:55:56
  • 138****1813

    房子自己装修怎么申请贷款?银行房屋装修贷款申请流程?很多人在装修的时候资金不足,都会选择贷款,其中银行房屋装修贷款就是多数人的选择;那么房子自己装修怎么申请贷款?银行房屋装修贷款申请流程?接着往下看看吧。



    家装贷款也称作装修贷款,指银行或者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以家庭住房装修为目的个人信用贷款即无抵押信用贷款。





    一、借款人申请

    借款申请人到银行分行各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分理处、营业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二、调查

    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申请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在收齐上述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通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并退还其全部资料。



    三、银行审批

    贷款银行接到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后,进行复审。



    四、借款申请人开户和办理保险手续

    贷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后,应通知借款申请人到本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存折、 储蓄卡、信用卡),作为归还贷款的指定账户。对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人,银行应指导其正确填写保险单并交纳保费。



    五、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持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或信用卡、保险单据正本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六、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七、贷款额度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为3000元( 含)。 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须按建设银行有关规定进行价值评估,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价值的90% ;采取信用或第三方保证方式( 保证人为自然人、法人)担保的, 根据借款人或保证人的信用等级确定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9-16 20:55:49
  • 152****9798

    若当地有招行网点,您可以尝试通过招商银行申请装修贷款,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如您的住房贷款是在招行申请的,可联系经办行同时申请配套购房专享装修贷款;
    如您没有在招行申请住房贷款,也可用自有的无按揭无担保的房产抵押,申请消费贷款用于装修。
    具体您所在的城市是否开展此项业务及申请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贷款经办行核实确认

    查看全文↓ 2019-09-16 20:55:43

相关问题

  • 银行会先以短信、电话、信函的方式进行摧收,如果不起作用,银行工作人员会上门调查情况,当面摧收,如果还是不起作用,到了一定的期限,银行就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一、如果当期或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还不上,可以主动打电话给银行,请求宽限还款期,银行有这项业务,专业叫”展期“,尽管展期也会记录不良,但以后再贷款”展期“作为不良记录,表现出是你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不同于”恶意拖欠“行为。二、如果家庭变故或遇到困难,房贷难以廷续下去,**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房产卖掉,一部份房款作为还贷,剩余部份留着自用,这样比银行拍卖房产所得的剩余房款要多很多而且不会列入银行的黑名单,不会影响以后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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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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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翻建建造大修本市住房”,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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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翻建建造大修本市住房”,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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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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