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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47****1267 | 2019-09-18 17:19:26

已有4个回答

  • 143****3838

    北京市规定,外埠自有住房不计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但需要由当地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价值评估报告,计入家庭总资产。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19:44
  • 144****9983

    目前,北京市大力推广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取消,但会减少建设。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19:40
  • 148****6845

    北京市现在暂不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了,您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咨询申请公租房,北京市2013年**新的政策,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的文件精神,北京市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19:37
  • 141****9911

    建议向申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应该还可以申请,但政府规划是经适房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准备多建公租房,06年的指标应该失效了,我08年初申请是的要求是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米和年家庭实际收入不超过36300元(2人)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19:33

相关问题

  • 作为两个家庭分别申请时,小三口提出申请的,人均住房面积可按5口人计算,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老两口再申请,住房面积要按2口人计算,小三口可视为常住共居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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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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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只有本地人才可以买,五年内可以买,不过新的房本还是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后交易的新的房本是商品房,2006年12月以后买的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不能卖了,如果卖要先卖给国家.还有就是要买经济适用房一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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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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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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