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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转卖吗?有什么作用吗?

157****9186 | 2019-09-19 13:18:01

已有3个回答

  • 142****0927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9-19 13:18:18
  • 135****6690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3,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不能以市场价出售,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而且是政府回购,按以下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  可以。同等价格条件下,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确需出售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出售的;
      2,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上交10%的收益金,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查看全文↓ 2019-09-19 13:18:14
  • 146****0529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查看全文↓ 2019-09-19 13:18:09

相关问题

  • 至于你所说的动迁房能否贷款的问题,并不是拆迁办说了算数。而是银行要按照相应的贷款规定和制度,给你发放、审批贷款,你这情况有的银行贷,有的银行就不会贷。并非拆迁办在欺骗你。银行是一个垂直系统单位。受政府的干扰相对其他单位来说要小得多。或者说基本不受政府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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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划算呀,关键是指标呀,你不见网上很多当官的混了指标,不划算,这些当官的才不会去非法占有指标。当然个案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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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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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没有说好不好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要求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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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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