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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两限房?买限价房需要哪些条件?

135****9682 | 2019-09-19 22:34:29

已有4个回答

  • 143****4772

    您好!很高心为您解答两限房可以买卖吗的问题。 根据北京两限房政策的规定,有两种情况:
    1、限价房规定5年内购买后不得出售,非要出售的话,只能出售给政府。
    2、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回购权。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查看全文↓ 2019-09-19 22:36:49
  • 135****4544

    限价房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查看全文↓ 2019-09-19 22:36:24
  • 143****0324

    限价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查看全文↓ 2019-09-19 22:36:14
  • 146****1533

    不同地区对限价房的要求是不同的,下面以天津为例,介绍下2019年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B 初审
    区县房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收入、财产。
    C 核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转区县房管局。
    D 审核
    区县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E 公示
    区县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将申请人相关情况报送市住保办,由市住保办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限均为5日。
    F 发证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凭该资格证明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人在证明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证明自动作废,作废超过1年后,申请人可再申请一次。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G 购买
    天津有关政策规定,新建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主体为开发企业,严禁开发企业将开发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委托给中介机构、其他组织及个人代理销售,持有证明的人员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到限价房开发企业设置的销售场所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9-19 22:36:01

相关问题

  •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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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入不高,本市户口,结婚五年,或单身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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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两种情况: 1、限价房规定5年内购买后不得出售,非要出售的话,只能出售给政府。 2、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回购权。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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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限房的标准还没有出台!大家都希望它快点出台。 以下这些也许对你买两限房会有帮助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 http://www.bjjs.gov.cn)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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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申请家庭带着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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