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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退房了怎样算?要退房,银行的贷款和利息怎么算

138****4580 | 2019-09-20 03: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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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720

    一、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
    二、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个人都只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
    三、退房以后,解除购房并不同时解除贷款。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四、首先由于购房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查看全文↓ 2019-09-20 03:47:08
  • 147****0298

    买房子可以说是老百姓的生活中的大事了,但是房屋买卖中会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形,在购房者这一角度来看,违约主要集中在房款支付方面。
    购房人的违约,主要在于逾期支付购房款。由于购房者伟仔规定时间内支付房款,实质上逾期付款的一段时期内,相当于是由售房者为购房者垫付了这笔费用,这就形成了购房者在这段时间内对售房者资金对占用,理应向售房者支付一定对数额的费用。
    逾期付款会产生违约金,但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主要视双方之间的合同而定。关于违约金的数额,实践中大部分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但是也有一些合同中未作此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没做约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查看全文↓ 2019-09-20 03:47:04
  • 134****3413

    买房时无非是两种付款方式,全款和贷款(按揭)。过去很多年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热让不少人倍感压力,全款买房那是富人们的选择,面对高昂的房价大多数人不得不通过银行贷款,先付上**,接下来二三十年就像每月交房租一样,给银行付款。


    对贷款买房的人来说

    如今货币措施收紧,银行对于房贷审批更加严格,真正的购房者其实不仅要讨好银行,还要讨好开发商销售人员。之前看过一个段子是全款的往里走(咖啡),贷款的不要挡门口(茶水),公积金贷款的请把自行车挪走(白开水),说到底贷款买房的人心理压力较大,毕竟房贷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所以对工作的需求紧迫,不敢辞职不敢生病,就怕房贷没着落。



    不过也不全是劣势,换个思维去想,贷款买房前期投入资金相较于全款少了,风险系数较低,虽然开始那几年肯过得艰难,但随着通货膨胀影响,人民币的购买力在二三十年后将严重缩水,所以现在向银行贷款200万,**后可能就值30万,钱越来越不值钱,但房子的增值保值功能依然强大,那时候三五千的月供也只是小菜一碟了。



    另外“鸡蛋不能全部放在一个篮子里”,否则问题出了就变成一无所有,现在人都讲究资产配置,可以合理利用有限资金,比如投资理财或放眼海外房产,手里的钱可以拿来“生钱”,也算是投资有道。



    建议大家买房时能贷款则不全款,与其忍受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缩水,让那些有钱人向银行借钱投资赚取收益,倒不如把贷款剩下的钱拿去别处投资。只是提醒购房者一句,申请贷款时一定要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合理计划还贷年限,从长期数据来看,月供尽量别超过月收入的50%,贷款期限越长对购房者越有利。



    对全款买房的人来说


    房价再高也有人愿意用全款买房,这些人要么不懂投资不会算账,要么觉得贷款麻烦。虽然这样做购房流程简单,只需要付钱签合同就行,不需要办理繁琐的贷款手续,但劣势也更明显。比如资金压力大,存在一定的风险性,给日后的生活埋下隐患,一旦把钱全投资到房子里,以后出现要急用钱的意外状况,周转起来就比较辛苦,而且目前大部分新房楼盘都是期房,如果开发商由于五证不全、资金断裂等原因造成烂尾楼,那全款购房者将损失巨大。

    查看全文↓ 2019-09-20 03:46:59

相关问题

  • 被抵押了的房子,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归卖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卖房人继续清偿。其次,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则卖房人与买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由买房人代为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用于卖房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后,抵押权人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过户给买房人。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买卖房屋,卖房人都应当事先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权的效力对抵押物处分权的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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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如下:1.一次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2.等额本息还款法: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3.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由于银行结息惯例的要求,一般采用按季还款的方式。拓展资料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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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已经办理,不能退房。你可以找人买下住房,由他出资替你还清房贷,办理完毕房产证之后过户给他,再有他把你**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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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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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在银行贷款买房后退房,现在再贷款买房不算二次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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