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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怎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152****8041 | 2019-09-20 15:29:24

已有5个回答

  • 156****3984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
    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9-22 23:05:20
  • 135****8232

    持原郊区乡镇建设局或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的建房开工通知单(2004年4月21日前)来申请补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按以下程序办理:首先 ,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向市城市规划局申请已建房屋的验收 ,市城市规划局出具规划协办单征求国土部门该户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权属是否清楚 、是否符合一户一宅 、用地面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其次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规划协办单审核其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市城市规划局核实规划协办单的内容 ,并确定是否给予村民验收 ,如符合验收条件 ,将给予补办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私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意见;
    **后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私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意见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9-22 23:05:15
  • 152****0157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9-22 23:05:09
  • 158****5797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有哪些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2、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过户?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1、土地证工本费20元。2、土地登记费30元。

    查看全文↓ 2019-09-22 23:05:03
  • 151****0663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用地申请经村组同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勘测 2、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3、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 4、报州或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 5、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6、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

    探矿权采矿权办理程序 一、探矿权 1、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探矿申请; 2、各级地矿部门签署矿权设置意见;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批准; 4、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有的同时缴纳探矿权价款); 5、登记管理机关向探矿权申请人颁发勘查许可证,申请人成为探矿权人。 二、采矿权 1、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申请;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划定矿区范围; 3、申请人依法办理矿山企业的设立手续(含矿山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手续); 4、申请人正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申请(附有关材料); 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批准; 6、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采矿登记费、公告费、当年采矿权使用费(有的同时缴纳采矿权价款) 7、登记管理机关向采矿权申请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人成为采矿权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开采只能用于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手续相应简化。   国土资源(地矿)办证材料 一、探矿权(勘查许可证) 1、探矿权申请书(3份) 2、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的区块图(1份) 3、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勘查计划、合同、委托书、资金证明(1份) 5、勘查工作实施方案(1份) 二、采矿权(采矿许可证)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4份) 2、办矿申请 3、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 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4、矿区范围图 5、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7、地质资料 8、储量占用审批材料 9、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及原申报材料 ;、 10、环境影响评价(意见)报告 11、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开采只能用于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只提交材料1、4、6、7、9、10、11。 三、矿产品经营凭证 1、经营矿产品申请 2、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预登记手续或成立经营企业批准文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购矿登记随《矿产品经营凭证》一起办理。 砂石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材料及费用 一、书面申请 1、砂石场所属地土地承包人意见 2、砂石场所在村民小组 意见 3、砂石场所在村委 意见(加盖公章) 4、砂石场所在乡镇国土所 临时用地意见(加盖公章) 5、砂石场所在乡镇政府 意见(加盖公章) 二、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1、县工商意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3、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 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5、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三、审查合格 四、颁发采矿许可证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照片(2张) 费用:临时用地(5-15/平方米) 采矿许可证(采矿登记费200元;采矿权使用费500元) 国家建设项目应提交材料   一、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材料 (1)文字材料 ①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②建设单位资质证明 ③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⑥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⑦是否压覆重要矿藏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⑨土地评价报告 (2)图件材料 ①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②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二、批次建设用地材料 (1)文字材料 ①县人民政府用地请示 ②县人民政府资质证明 ③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⑤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⑥是否压覆重要矿藏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藏评估报告 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⑧土地权属证明书 ⑨土地权属汇总表 ⑩征用土地补偿听证会议纪要或听证通知 ⑾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交缴承诺 ⑿省或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⒀国土部门审查意见 (2)图件材料 ①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②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③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④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⑤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查看全文↓ 2019-09-22 2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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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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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你的这几块地的使用性质。比如:集体土地可以用作:宅基地、集体企业建筑用地,镇规划工业用地如果说是宅基地的使用,纳是得一户一宅基地的,宅基地的大小还得符合你们省的统一规划大小。如果说,是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性质的,去年开始,是允许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并且和工业用地同权同价。这种性质的土地你可以同时拥有多块。土地流转里面已经明确了。大胆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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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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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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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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