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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住房要迁户口吗?如何申请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

144****8086 | 2019-09-23 23:29:40

已有4个回答

  • 141****6339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查看全文↓ 2019-09-23 23:30:24
  • 131****3685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应当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声明同意接受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办理程序如下: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受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后报送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三)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公安、民政、国土房产、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七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社会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

    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查看全文↓ 2019-09-23 23:30:20
  • 152****7723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知
    申请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
    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
    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
    购。】
    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轮候配租
    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规定下调一房型配租。
    ●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我市户籍相关政策,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配租。
    原则上岛外不安置岛内,岛内鼓励安置岛外。●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

    查看全文↓ 2019-09-23 23:30:12
  • 147****6451

    要在厦门申请保障性住房,只要你是厦门户口都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与落户多少年没关联,但要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要求(主要是家庭的贫困程度)。具体要求,可以直接到你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去咨询。

    查看全文↓ 2019-09-23 23:29:57

相关问题

  •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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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个人名下没有房产是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前提之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材料中包括一份证明,证明你个人名下没有房产。你的户口是从外地迁到北京的,比如从山东,一般会让你从山东(你之前户口所在地)开这么一个证明。这个就比较好办一些,可以花点钱或者送点东西,开一个证明说你户口原籍没有房产就行,格式要跟住保办问清楚。另一种办法是,你的房产转给你家里某人,这样你也可以申请。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你的户口是从**直接迁到北京的,那就不需要这个证明了(住保办只看你户口迁来北京之前户籍上有没有房产,**当然没有你的房产)。以上这些我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接触过,应该还是比较可靠的,你可以再多问问,多收集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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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迁到厦门。买房落户的申请条件: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岛内需满8年,岛外需满5年);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注意:在办事满5年或8年期间有间断办事的,间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这个年限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岛外的由岛外各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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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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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条件和资格:2018年厦门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是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家庭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对于收入和资产也有一定限定:收入和资产有一定的限定,不得高于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其中的收入标准方面,以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7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在户籍方面要注意下面这些条件:a、如果是家庭申请,还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b、如果是单身居民申请,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2、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2日已经完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2018年2月8日已经进行公开摇号,排序在 2000 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才能进入受理范围,正式取得申请资格。4、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正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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