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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辛安是棚户区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52****5566 | 2019-09-24 10:12:20

已有3个回答

  • 152****0694

    是否列入拆迁计划,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9-24 10:12:35
  • 142****4745

    目前,拆迁规划还没做出来,想了解详细情况可与当地的拆迁办进行咨询。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9-24 10:12:31
  • 145****5146

    北辛安是规划中的中关村石景山园区十二五规划内即2015年前建成放心很快就会拆掉的

    查看全文↓ 2019-09-24 10:12:28

相关问题

  •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等文件规定:“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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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能等下来房产证才能买卖,现在没证吧,没办法办过户手续,交易的话也只能卖给熟人,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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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告及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二、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2、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3、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三、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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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那样的规定的,只要是房子,没有房票的屋,可以得到补偿的,但不是按房子的价格补,但是比一般的空面积还高,具体的有规定,你可以看一下,2009年,海南那边的棚户房改迁时,就有这样的规定,那边都得到不少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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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纳入规划改造范围之内,具体的规划方案正在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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