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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回买房定金?买房定金到底能退吗?

145****3018 | 2019-09-24 23:00:26

已有5个回答

  • 158****1927

    首先,要确认付5万元时所签订的收据内容有没有关于5万元是购房定金?还是购房订金?
    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注意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查看全文↓ 2019-09-24 23:01:17
  • 137****6868

    1、你可以仔细看一下这张付款凭证写的内容,如果只是“购房款五万”,这五万可认为是购房“意向金”,现在你不想要房子了,也就是说没有“意向”了,这五万元可以要求售楼处全额退回;如果是写的“购房款订金五万元”,那你现在不订了,也可以全额退回;如果是写的“购房款定金五万元”,那你现在如果不买房子的话,按法律规定,这五万元是退不回来的(注意“订金、定金”是不一样的)。
    2、售楼小姐嗰电话说如果你们不去交余款,就要收取滞留金(应该是“滞纳金”),这要根据协议或合同的条款,如果你们签过协议或合同,里面约定了交余款的时间,过期不交要收滞纳金的话,那售楼处就有权收取;如果没有签协议或合同,付款凭证上写的也不是“定金”,你完全可以要求退回当时交纳的五万元,而且售楼处也没有任何依据收取所谓的“滞纳金”。
    3、还是那句话,如果没有签协议或合同,付款凭证上写的也不是“定金”,打官司100%你们赢!

    查看全文↓ 2019-09-24 23:01:09
  • 158****4354

    购房者如果要退还定金,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您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您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9-09-24 23:00:59
  • 141****3758

    1,购房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款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2,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

    还是有权利要求全额退款的。

    3,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查看全文↓ 2019-09-24 23:00:50
  • 134****6160

    购房订金是可以退回的,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话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查看全文↓ 2019-09-24 23:00:43

相关问题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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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订金,能退回部分。若是定金就不能。另外还有特殊情况: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更多购房定金疑问,详细问一下购房定金APP。不错的方便。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更多购房定金疑问,购房定金APP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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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能退吗?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订金”还是“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差别很多。下面文章将为大家介绍购房定金能退吗,以及如何避免定金陷阱。一、购房定金能退吗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上述可知,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二、购房定金注意事项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主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交钱时要签一式六份的购房合同、然后要去工商局备案、开发商的定金都是按房款的比例来收的、您交了定金以后要开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开好、合同再去工商局备案、此房就是您的了、不需要公证、假如钱在规定时间您没有付清就按合同规定您就违约了、房子开发商可以继续出售。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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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定金可以退的,需要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之下,才能够办理退款。简单来说,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无法完成合约,也就是说收取买房定金的一方没有办法再继续出售房屋,需要双倍赔偿给买方,但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自身的原因不想要再次购房,这部分的定金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国家法律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何才能退定金1、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比如说开发商的五证不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2、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要退还定金,所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最好在合约当中就已经约定好是否能够退还定金。3、收取定金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的,要双倍退还定金。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做,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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