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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紧邻商业用房能退房吗?商业住房交了**如何退?

156****7017 | 2019-09-25 00:56:06

已有4个回答

  • 141****5372

    这个要与开发商协商,因为一般交了**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
    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
    如果只是单纯的退款的话,估计开发商一般都不会退

    查看全文↓ 2019-09-25 00:56:40
  • 135****6639

    可以分几种情况:

    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

    2.如果是开发商或银行的原因造成的,你是可以全额退款且开发商还要补偿你同期的银行利息的;

    3.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开发商有权依据购房合同里的约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的!具体详见你们的购房合同里的约定。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9-25 00:56:37
  • 154****7252

    一般来说不好退。
    楼主可以先仔细看一下购买合同,开发商有没有违约的地方。
    如果有违约,那写的违约责任里,有没有写明买家可以选择退房。
    如果有,那么有得谈,可以拿着合同去要求退房,进行协商。
    但如果上面两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你单方面违约,而且你**又交了,所以会非常困难。
    基本上是没得谈。
    如果是这种情况,而你又一定要把这房退了。
    那只得去跟开发商协商。但那时你会很被动的。
    即使你运气好,说动了开发商退房,都很有可能拿不回全款。
    另外,你还要弄清楚合同备案没有,如果开发商已经在房管局网上进行了备案,那么退房还得到房管局把备案注销了。
    再另外,你既然说是交了**,那当初一定是准备按揭的了。你还要看一下,银行那边有没有走程序,如果走了程序,那走到哪里了?银行把尾款放给开发商没有?如果有,那还要麻烦。得先去银行那把贷款结清。

    查看全文↓ 2019-09-25 00:56:33
  • 147****6797

    房子交了**能退吗?

    一、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二、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三、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四、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五、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版合同规定,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六、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七、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八、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9-25 00:56:29

相关问题

  • 已经签了购房协议,不想要那就只有走退房流程了。一般来说,标准的购房合同上针对退房会有如下条款,(也就是什么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退房是解除合同的一种后果。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情况主要有:(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的交房日期以及在过了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现行法律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经购房者催告以后,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就这个问题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也就是约定优先。上述规定只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才适用。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以免发生纠纷时对自己不利。(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预售房屋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3)开发商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的情况。开发商在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如果影响到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购房者有退房的权利。开发商要返还房款,并且支付利息。(4)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5)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不能要求退房;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支持购房人。(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8)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开发商没有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查明情况属实后,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在预售以后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对购房者的利益影响很大。所以购房者在交了购房款以后,一定要向开发商索要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正规发票,而不能接受开发商提供普通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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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问题的话需要鉴定,如果可以修复的话修复即可,达不成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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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买商品房后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会出现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买卖双方和平协商,达成退房的一致意见,当然可以退房。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比较少,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第五,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六,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七,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第八,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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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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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两种第一不可抗力,第二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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