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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欠钱可以拍卖土地吗?应该怎么办呢?

135****3536 | 2019-09-25 11:31:54

已有4个回答

  • 141****9858

    一、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
    二、因为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六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2:17
  • 145****8834

    城市土地,是土地使用权跟着房子走,房子产权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也发生转移,因为厂里住房所属土地都是缴纳过出让金的。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2:13
  • 147****8034

    要是履行期届满了,经催要还是不给的话,你可以申请拍卖或者折价还款的。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2:08
  • 135****2366

    关于对方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时是否会执行:
      (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且不是豪华住宅的,一般会查封该房、但不会拍卖用于赔偿。
      (2)但如果该房价值较高:也有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
      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2:04

相关问题

  • 关键是要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有了生效判决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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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不过有些地方的国土资源部门是将土地拍卖业务委托给拍卖公司,由拍卖公司发布招、拍、挂信息。但也有的地方直接有国土资源局发布招、拍、挂公告,自行组织拍卖的。这主要是个利益问题,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拍卖公司要按照成交价格的5%收取佣金的,这个不是个小数目,所以国土部门自己组织拍卖,自己赚取2-3%的业务费,就把拍卖公司的饭碗给抢了。国家是允许的,强势部门,没办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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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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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根据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2月24日颁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才能对其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否则就不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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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哥拉某些地区是不允许打井的,比如贝隆达,地下有钻石,还有些地方是打不出水的,具体的需要看具体位置,**好能有前期人打的经验。罗安达地区是可以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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