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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有区别吗?应该怎么办呢?

141****2709 | 2019-09-25 15:08:23

已有5个回答

  • 133****9608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查看全文↓ 2019-09-25 15:08:53
  • 155****5402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能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可能是无偿取得,但肯定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年期限制,而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年限限制。
    2、价格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地价比同类出让土地使用权低,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含土地出让金,价格比同类划拨土地使用权高。
    3、适用对象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公益目的,一般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多采用划拨,而经营性用地多采用出让方式供应。

    查看全文↓ 2019-09-25 15:08:48
  • 159****4170

    1. 划拨和出让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方式。
    2. 划拨的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的已经缴纳。换句话说,划拨性质的土地交易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3. 划拨土地,是原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偿使用以后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也是划拨土地。
    4. 这种方式的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转让、出租,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报政府同意后补缴土地出让金。
    5. 出让土地,是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后出现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 这种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转让、抵押、出租,转让的时候随时可以办理,不需要政府同意。

    查看全文↓ 2019-09-25 15:08:41
  • 156****1417

    1. 土地性质是划拨或者是出让 出于两种土地拿到地的方式不一样。
    2.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 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9-25 15:08:36
  • 157****6636

    土地性质有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 划拨土地买方办理土地证时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拿到了土地证才能成为出让。 国有出让土地、出让用地,通俗的讲是国家把地卖给个人,在一段时间内享受在这个土地享受权益。有工业出让一般40-50年,有商住出让是70-80年。出让年限过了以后国家收回土地。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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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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