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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需要哪些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

143****4152 | 2019-10-08 01:39:59

已有3个回答

  • 136****0519

    协议出让或租赁建设用地申请单位提供以下前置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项目资金来源正式文件;

    4、立项批复

    5、建设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6、环保部门批复;

    7、属大型项目的,应提供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

    8、住建规划部门手续(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国土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以上资料齐全后,国土部门商住建规划部门到实地踏勘。

    查看全文↓ 2019-10-08 01:40:29
  • 138****4742

    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划拨性建设用地申请单位提供以下前置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5、资金来源正式文件、用地单位人员编制文件;

    6、环保、水利、地灾等有关部门审批批准文件;

    7、用地单位的资质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件);

    8、国土、住建规划部门对建设用地现场选址意见;

    9、住建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国土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或预申报告;

    查看全文↓ 2019-10-08 01:40:24
  • 148****8476

    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报批须提交的材料

    1、文字材料

    (一)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有关资质、资信证明);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六)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七)建设项目选址没有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

    (八)项目选址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应提供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批文;

    (九)征地协议书;

    县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的《一书四方案》;

    (十一)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十二)申请用地单位提供的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涉及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问题的);

    (十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

    (十四)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十五)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供地方式说明;

    (十六)补充耕地必须要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农牧部门的验收文件(不允许先占后用),以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确认补充??

    2、图件材料

    (一)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涉及报国务院审批的);

    (二)在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线标明拟占地范围图;

    (三)补充耕地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四)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五)批次用地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报件文字材料六套、图件材料五套(其中国务院的文字材料二套、图件材料一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字材料和图件材料各二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文字材料和图件材料各二套)。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报件文字材料和图件材料各四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各二套)。

    查看全文↓ 2019-10-08 01:40:19

相关问题

  • 办理征地手续所需资料如下:一、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报批须提交的材料1、文字材料(一)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二)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有关资质、资信证明);(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六)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七)建设项目选址没有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八)项目选址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应提供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批文;(九)征地协议书;县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的《一书四方案》;(十一)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十二)申请用地单位提供的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涉及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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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需要做哪些准备第一、密切研究政策动向,谨防掉到“空里”。政策大方向对购房者来说,是必须研究的,当决定买房前一定要考虑好应对措施。有购房者就有这样的经历,年初看好了一套房子,已经按照20%的调控前政策付清**,结果因为**比例提高,贷款收紧,而房子**后没买成。 第二、远离投资风暴中心。越是被热炒的区域,泡沫也是越高,调控受到的冲击也将会越大。敏感期买房,当然要避开热炒区域,转向价值洼地,才能尽量减少房价下跌带来的财产缩水。第三、贷款购房要注意三要点,一是**承担能力,二是贷款政策的稳定程度,三是预留至少三年的贷款还款准备金。做到这三条,就可以贷款买房了。第四、买房不要只听信开发商的“忽悠”,开发商给你看的楼盘周边远期规划,能不能实现是个未知数,一定要仔细考量,有必要时请教相关专家。“画饼”不能充饥,买房也要现实点好。第五、理性看待投资性商业商务公寓。因为不限购,很多开发商大打产权酒店或者小户型公寓的产品。标榜着管家式物业管理、或者以租代售投资回笼快等。但是商业性产品,本身价格就偏高,在楼市敏感期,走势更加不确定,买前一定要多考量。第六、买的没有卖的精,开发商的小算盘打得那是一个精。现在房子不好卖,开天花乱坠的条件先把客户忽悠来买房是第一要务。但是一旦购房合同签了,想不买是不大可能了。所以买房签预售合同条款要字斟句酌地研究,千万别中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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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收入证明;(3)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4)如果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二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三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四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五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六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九、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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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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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你们夫妻双方得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得提供《单身证明》,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因故不能前去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卖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房屋买卖协议》。你们一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过户税费:1、契税:按房屋价格3%缴纳(买房人承担)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缴纳(委托人承担)3、房屋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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