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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交房产税吗?房产税是拿到房产证后缴还是预售合同?

131****3333 | 2019-10-13 21:28:39

已有3个回答

  • 138****587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至于问题中签合同时给还是拿房产证时给,是不表述的所要交纳的契税和其他营业税之类的税。签合同时一般是不交纳税的,一般在办理房产登记和房产过户过程中,要交纳相关税费的。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29:03
  • 148****4574

    我国还没有开征房产税,如果征收房产税的话,不是在买卖过程中征收,而是要对房屋所有者年年征收的,是对所有房屋按面积征收,还是除出一定面积不征收 只对多出面积征收?具体怎么征收,只有人提过提案,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具体政策和法律。
    你所说的房产税,可能是房子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房子交易过户,一般要把税费交清才签发产权证的。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28:58
  • 143****5188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由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缴纳的,你可能是企业租赁集体土地建了厂房,然后企业自用,象这种情况,房产税是肯定要缴的,因为厂房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它的所有权还是企业的,而土地使用税是不用缴纳的,因为这个土地的所有人不是你,你只是租赁而已,这个税应该由土地所有人来缴纳。
    如果土地租金不包含上述税费,则有承租人缴纳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28:50

相关问题

  • 开发商一般都是要求签订合同的时候支付,这样可以在收齐之后先去办手续,也有的是交房的时候缴纳,但是没有等到房产证办好缴纳的。 这个先交后交没区别的,钱数是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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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原值中应包括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及《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依此规定: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应为购置中交纳的有关税金,应作为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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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种是:一手房交易时的契税,这个是签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契税。否则要交滞纳金第二种是: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上海、重庆城市开始,目前全国只有两个城市收房产税。交房产税和有没有房产证无关,原因如下: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无论想躲避哪种税,都不建议不办房产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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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交税才能办理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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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稽查实例】税务稽查发现,公司A项目,出租地下车库,按租赁合同,租期30年,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公司除按3,000万元确认租赁收入,缴纳增值税外,同时申报缴纳房产税。年租金=3,000万元÷30年=100万元。年申报房产税=100万×12%=12万元,截至稽查日,累计已出租4年,申报四年房产税总计48万元。这是金穗源商学院太原地区《税务稽查实战训练营》一个案例,都是穗友们日常处理的业务,那我们看看税务稽查人员的处理: 【稽查人员A认为】一次收取租金3,000万元,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纳税与资金匹配的原则,应该一次性确认全部。应比照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都一次性确认收入,缴纳房产税3,000万×12%=360万元,要求补税、罚款,并加收滞纳金。【稽查人员B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租期**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无效。所以,租金从法律上看应该只有20年,按年缴纳房产税。年应纳房产税=3,000万÷20×12%=18万元。稽查认为,四年来企业每年少缴房产税6万元,应补税2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罚款。穗友们,你认为哪位稽查人员的处理是正确的,或者他们错在哪里呢?《训练营》现场可是讨论的如火如荼,大家旁征博引,各抒己见。当然,对于稽查人员的错误定性,必然少不了《税苑微课》“稽查专题课程”中,蓝老师经常和大家谈到的四句真言: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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