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有谁知道农村买卖土地是否合法?

155****4096 | 2019-10-13 23:49:33

已有5个回答

  • 133****8689

    问:在我老家这边,近年来兴起了私下土地转让买卖,而且所有的手续只有私下签订的协议。这种行为在法律的基础是怎么看的,合不合法?

    答: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依据如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1)第十一条规定,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10-13 23:50:15
  • 146****4168

    1合同无效
    2不一定
    3土地为国家所有 你买卖的是土地使用权 在使用权结束后土地归国家所有 再次承包的时候(双方都是同村的)现有的使用者有有限的承包权.

    查看全文↓ 2019-10-13 23:50:08
  • 135****8697

    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是有效的。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无效的,宅基地转让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一、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二、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三、转让人在村集体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四、受让人在村集体没有宅基地
    五、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查看全文↓ 2019-10-13 23:50:01
  • 151****3392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的,已经签订买卖协议的属于无效。但是可以转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查看全文↓ 2019-10-13 23:49:55
  • 145****3053

    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查看全文↓ 2019-10-13 23:49:48

相关问题

  • 土地转让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全部4个回答>
  • 1、国家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转让或者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流转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转让。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没有法律效力。2、买房(承包方)买来土地用于非农用途(修路)承担的违法情节重。3、土地流转后,是否回收具体还需依据法院的判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另外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本村村民之间的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但要注意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出售后重新申请不予批准。具体问下村委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部3个回答>
  •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2007年10月1 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一、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条规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农村土地过多地被用于宅基地,从而保证耕地的数量不至于减少。该规定不是禁止或限制村民转让其宅基地。二、从法律关系来说,农村私房系农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国家保护个人的房屋所有权,所有权人有合法的处分权。①房屋所有权不能离开土地使用权而单独转移,如果以宅基地使用权禁止转让为由而否定房屋所有权转让,不仅剥夺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而且将导致由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因房屋的存在而受到阻却的结果。因此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②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只要受让人不改变房屋的用途而一直用作生活居住,那么改变的仅是房屋所有权主体,房屋的用途仍未改变,从而也不会引起宅基地设立目的的变更,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受让人。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将农村私房的购房人限定在本村或经批准回乡落户定居的无宅基地或其已有宅基地少于当地标准的范围内,并且须经有权机关批准,不满足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属地方性法规,且是在合同法颁布实行后制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来看,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④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农村私房的转让,因此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是允许进行变更登记的。⑤转让人将房屋转让给受让人后,也有义务将宅基地的使用利益归属于受让人。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流转是近些年国家积极推崇的一项政策,主要是通过分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土地经营权,而涉及到的对象主要包括农业种植户、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种植群体。而土地转让的目的事实上也是为了适度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以及促进农业增收和增效等。土地买卖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权进行了出售,而众所周知土地一般是归属于国家或者村集体组织,个人是不具备所有权的,因此农村买卖是不合法行为,不能进行买卖。并且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禁止土地买卖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以及维护土地的使用秩序。若土地像商品一样可以随意买卖,那自然是毫无章法可言。

    全部4个回答>